




一是深入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大部门制改革,推动建立“高效统一、分级负责、权责一致、运行有序”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积极做好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综合执法改革、港航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巩固深化拓展海事、长航、救捞、船级社等改革成果,复制推广科研院所改革试点经验。深化交通运输统计改革。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
二是深化投融资改革。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研究建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履行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拓展融资渠道,推动建立稳定的专项资金政策,研究设立公路发展基金、公路产业投资基金。继续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深化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要求,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加大存量债务置换力度。探索盘活交通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效途径。建立发展规划与资金保障动态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三是加快完善市场体系。深化道路客运市场化改革。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全国交通运输信用平台和“信用交通”网站的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作用,进一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
编辑:吴世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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