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航运 共保一江清水

2018-06-12 11:14:37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徐洪磊 朱高儒 -标准+

  建设绿色交通始终是广大交通运输从业者追求的目标和践行的使命。近年来,通过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综合防治、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我们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了交通运输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行业的生态友好程度和环境保护水平逐年提升。

  推进长江航运绿色发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基调的重要举措,是《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对交通运输行业的主要要求,目的在于立下“生态优先”的规矩,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长江水运高质量发展。

  快速发展,环境风险形势依然严峻

  自上世纪90年代,长江航运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规模快速扩大,但发展方式一度相对粗放,对生态环保的重视也与发展速度和规模不相匹配,对沿江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

  资料显示,目前长江干流用于港口开发的岸线接近1000公里,是最主要的岸线开发利用类型,江苏等下游省份港口岸线开发已近饱和。总体上看,长江港口岸线开发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还较低,大部分港口单位岸线年吞吐量低于1万吨/米,多占少用、占而不用、深水浅用的现象普遍存在,小、散、老旧码头较多,在2017年之前还有数百个非法码头。

  港口航道与重要生态空间重叠交错。仅长江干线的航道与港口就涉及了11处自然保护区和8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岷江、嘉陵江、汉江、赣江等支流的一些航电枢纽对水生生态形成了阻隔效应;江豚、中华鲟、胭脂鱼等重要物种受港口、航道建设及船舶航行干扰突出,生存空间受到压缩。

  船舶水和大气污染点散面大。部分城市船舶大气污染物占区域排放总量的比例较高,生活污水甚至船舶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直排现象也时有发生。

  油类、有毒化学品等运量逐年攀升,2016年超过2亿吨,主要集中在长江下游。历史上长江上曾发生多起重大危化品泄漏事故,虽然近年来得益于船舶升级和管理加强,事故数量大幅下降,但环境风险形势依然严峻。

  行业推动,务实行动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长江水运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交通运输行业推动了多项务实行动。

  在岸线利用方面,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港口岸线管理的意见》,并在2017年会同沿江省市开展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整治专项行动,共取缔非法码头959座,恢复自然岸线100余公里;深入推进了沿江港口整合,江苏等省份还提出了岸线效率限值。

  在生态保护方面,严格落实各类环境影响评价关于生态空间的管控要求,港口建设与航道工程合理避让了各类生态敏感区,还建成了以荆江航道为代表的一批生态友好型基础设施项目,切实推进长江生态修复。

  在污染治理方面,沿江各市全部建立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行业联合监管制度,大部分港口完成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全线平均每年接收转运船舶含油污水和垃圾分别约7.3万吨和2.3万吨、拆解老旧船舶7400艘,共建设了5个固定洗舱站和3个环境监测站。

  在风险防控方面,全面建立了电子巡航系统,实行危险品船舶分类管理和危险品船舶动态跟踪监控;建设了11个国家级溢油应急设备库和3个国家级溢油应急设备配置点,基本形成了覆盖长江干线各高风险水域的溢油应急链条。

  此外,还建立了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更严格的燃油标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执行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舶使用普通柴油,全面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广港作机械和船舶油改气、油改电工作,建设了131套船舶岸电系统。

  生态环境强约束体制形成

  2015年以来,随着“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出台,《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继修订,生态环境强约束体制已经形成。目前,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沿江省市率先划定“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水利部也牵头制定了《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对长江航运绿色发展提出了更加具体的新要求,也需要我们进一步提升理念,落实行动。

  实施总量管控。建议在长江干线和沿江各省份设置港口岸线开发比例上限,继续加大力度取缔手续不全和不符合环保规定的码头,整合效率低下的港口,尽可能保留更多的生态岸线。设置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上限,通过淘汰改造老旧船舶和港机设备、推广岸电、改用清洁或低污染燃料、提高运输和装卸效率等方式,降低船舶和港口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区域占比。

  严格空间准入。港口建设、航道整治及航运枢纽建设,严格遵守“三线一单”要求,分批有序退出原有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和容易造成重大生态损害的基础设施。在沿江重点保护区域,可考虑根据保护需要设置船舶排放控制区、危化品运输控制区、船速控制区等,降低航运对生态敏感区和人群密集区的环境影响。

  提高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水运占地少、能耗低、运能大的比较优势,增加水运在长江经济带货物运输中的比例,提高综合运输效率。加快推进铁水、公水等多式联运和集装箱运输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水运融合,提高水运运输效率。研究设置和执行分类指导的港口单位岸线通过能力准入限制和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加强生态修复。研究发布港口和航道建设绿色技术、工艺、材料和装备目录,在基础设施建设中优先采用生态影响较小的技术与施工工艺,积极推广生态友好型新材料、新结构应用。航电枢纽建设和运营中采取修建过鱼设施、营造栖息生境等生态保护措施。推动开展造成显著生态影响的已建航道工程与航电枢纽工程开展生态修复。

  防控污染风险。大力推进船舶标准化、航行信息化、作业规范化,提高航运安全水平,降低燃料油泄漏风险。完善布局和规范建设化学品洗舱基地,全面开展化学品洗舱水治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准入,强化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结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规模和码头布局,深入开展水上溢油及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划和建设。

  加强环保监管。加强防污染设施建设和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推动老旧码头实施环保工艺升级改造,确保港口船舶各类污染实现达标排放,无害处置。加强船用燃油联合监管,严格落实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使用合规普通柴油、船舶排放控制区低硫燃油使用的相关要求。加强港口航道环境监测和港口船舶能耗监测。

  此外,交通运输部门还应推广生态航道、绿色港口等示范工程建设,与水利、环境、资源、工信等行业及沿江各省市,配合联动,为长江航运绿色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政策环境。

  鸟萦港空,鱼伴船游——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长江黄金水道,一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长江经济带,一个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现代化交通强国——正在交通人的努力下,缓缓展开美丽画卷。

  (徐洪磊系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环境资源所所长,朱高儒系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环境资源所主任工程师)

编辑:连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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