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船舶排放 守护万里碧空】天空更蔚蓝 空气更清新

——海事系统推进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工作亮点综述

2019-08-07 10:11:59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记者 姜秋华 特约记者 常立伟 -标准+

海事执法人员向船员了解燃料油使用情况。特约记者 华志波 摄


深圳海事局执法人员利用快速检测设备进行油品检测。记者 金校宇 摄


舟山海事局执法人员登轮检查有关文书。 特约记者 华志波 摄


搭载了船舶尾气监测吊舱的无人机运用“嗅探”技术在执行海事巡查任务。该技术由浦东海事局联合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安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研制开发。 周凡 供图


6月1日至6日,记者随“严控船舶排放 守护万里碧空”主题宣传采访团深入深圳、南京、湖州、舟山等地一线采访,明显感到自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政策实施以来,天空变得更加蔚蓝,空气变得更加清新。

有一组测算数据可以作为佐证。2017年,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环渤海)排放控制区内的船舶减排二氧化硫约6.9万吨、颗粒物约8000吨。随着船舶排放控制政策进一步升级至“2.0版本”,环境效益将进一步提高,相比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实施前,预计2019年全国船舶减排二氧化硫约60万吨,颗粒物约7.8万吨。

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政策的出台实施,是交通运输部落实国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要求的重要抓手,是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行动,持续改善了空气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在这场攻坚行动中,海事系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从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到严格监管保障政策落地生根再到集中攻坚破解发展难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科学制定政策 明确监管指南

面对2020年全球“限硫令”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减排要求,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势在必行。

2015年12月,交通运输部颁布了《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环渤海)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简称DECA 1.0版),2018年11月,这一政策由点及面,由浅入深,进一步扩展升级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简称DECA 2.0版)。

“船舶如何实现减排?我们采用了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的政策,并逐步扩展和升级的循序渐进的方式,培养船舶养成排放控制的习惯。”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副处长张春昌说。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更新,基础在于扎实的深入调研。2018年2至8月,部海事局组织船舶排放控制区调整专班人员开展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船舶排放控制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向业界单位征求意见的同时,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收到65家单位反馈的135条意见后,他们再次就控制区范围、氮氧化物控制、燃油供应保障、岸电强制使用等业内关心的重点内容分别征求意见。他们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分类、深入研究,经多次专题会审议后,最终修改完善形成了DECA 2.0版。

为确保DECA 2.0版有效实施,部海事局根据积累的经验,修订发布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监督管理指南》,明确了船舶燃料供给单位检查、船舶氮氧化物控制检查、豁免或免责的提出和处理等内容;细化了从船舶尾气监测、文书检查、燃油样品和管系检查、装载燃油检查、快速检测、取样检测,直到结果核实的整个检查程序;对使用岸电及替代措施明确了更加具体、详尽的检查程序和内容。考虑到船舶的实际困难,该指南还实事求是地设置了一定的免责规则,对于个别确实无法执行的船舶,如需要对油舱、管线进行改造的,或确实在个别港口无法获取合规船用燃油的给予一定的宽限。同时,还开展海事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组织供应商上门开展船用燃油快速检测设备使用培训,编制船舶大气排放监管示范教程,为政策的执行做足了“功课”。

严格现场监管 对排放零容忍

“各海事部门执法监管比较严格,取样化验速度很快,对超标处罚也比较严厉。”谈及海事监管,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安全监管本部机务安全监督室高级经理陈吉深有感触地说。

陈吉的切身感受是海事部门勇于亮剑、严格监管的一个缩影。船舶排放控制政策实施以来,海事部门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保障了政策的落地生根。

“2016年以来,我们先后开展了‘泊岸转油’抽查、‘冒黑烟船舶’督查、‘合格燃油供应’检查等专项整治,按照排放零容忍要求,保持海事监管高压态势。”浦东海事局副局长陈杰表示,他们使用快速测硫仪等辅助设备,简化复杂的登轮取样化验流程,以前3天可以得到结果,现在缩短到130秒内,显著提高了海事监督检查的效率和针对性。自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浦东海事局共对辖区内2222艘次船舶进行了排放控制区检查,其中燃油抽检1253艘次,发现使用硫含量超标燃油的船舶93艘次,海船16艘次,内河船77艘次。

控制船舶尾气排放的源头是船舶使用合格燃油。海事部门通过联防联控,严格把控合格燃油供应,严格督促船舶使用低硫燃油,强化污染源头防控。

根据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交通运输部等十三个部门关于加强船用低硫燃油供应保障和联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海事部门会同中石化燃料油、中船燃等供油企业,就国内低硫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点分布、各供应点保税油和柴油的供应量和供应能力情况开展座谈,确保船用低硫燃油供应保障。同时,他们还联合发改、工商、质检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从源头上打击超标重质油和残渣油的供应,规范船舶供油市场,并通过公司审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实施诚信管理和违规船舶“黑名单”制度,督促航运企业加强自律,确保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海事人的多措并举,着力提升了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效果。据统计,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长三角三省一市各海事部门共检查船舶供、受油记录及燃油单证留存情况25.8万艘次,燃油抽检船舶2.2万艘次,发现转换记录不规范、燃油样品未保存等1974艘次,仅占检查船舶总数0.8%,查获使用不合规燃油并进行处罚1212艘次,仅占检查船舶总数0.5%。

开展技术攻关 破解监管难题

快速、准确地掌握船舶大气排放监测数据,是海事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一项颇有技术含量的难题。而这一难题属于国际前沿技术,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为此,海事部门抓紧推进船舶排放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在上海、深圳水域开展在航船舶尾气检测装备示范工程,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深圳海事局纪检组组长吴江涛表示,在该局的积极推动下,2016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局在深圳正式签署了《内地与香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协议》,该协议是全国第一个内地和香港在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合作协议,有效地推动了区域船舶排放控制行动一体化进展。2017年12月19日,深圳海事局又联合香港环境局、深圳市人居委、深圳市交委等三家单位合作成立了“深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室”,在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应用研究与执法结合方面,填补了国内空白。

在深港合作的框架下,深圳海事局积极整合复旦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等内地与香港两地雄厚的科研资源,通过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排放监测监管关键技术研究》,基本解决了船舶大气排放监测监管的关键技术难题,其中紫外光谱船舶排放遥测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红外跟踪遥测系统和微型嗅探器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绿色发展,永无止境。在深圳海事局的积极推动下,2019年1月,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深圳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局共同发起,成立了“大鹏湾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管试验区”。盐田海事局作为主要建设试点部门,重点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目前,船舶排放控制区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已纳入《“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盐田海事局局长魏伟坚表示,他们将尽快将“一个平台、三项技术、五大功能”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方案落到实处,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船舶大气污染综合监管体系,积极构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新模式,提升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水平。

推动新能源应用 引领行业绿色发展

深圳海事局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该局LNG管理团队先后指导和参与了国内第一艘LNG和轻质柴油双燃料动力拖轮“海洋石油521”轮、亚洲第一艘LNG气体单燃料动力拖轮“海洋石油525”轮的建造工作。

上海海事局与相关单位密切合作,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和政策宣讲,共同推动LNG示范项目和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同时,还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船型标准化研究,持续推进江海联运、水水中转等低碳环保的运输方式,引导航运企业使用LNG、岸电等绿色能源。

……

张春昌表示,在加强燃油质量管控的同时,海事部门还各尽所能积极推动绿色新能源LNG和岸电等作为替代措施,扩大在船舶排放控制领域的应用,从源头上治理船舶大气污染。

据悉,船舶排放控制政策实施以来,各地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发布有关配套文件,推行激励政策。比如,深圳市、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分别出台了岸电使用补贴政策;广州市拨款220余万元作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经费等。

以深圳市为例,2015年3月实施至今,共累计发放船用低硫油补贴8329.11万元,发放岸电补贴7555.68万元。通过该项政策的鼓励,96%以上进入深圳港的集装箱船舶靠泊期间都使用了硫含量低于0.1%的低硫油,415艘次船舶靠港期间使用了岸电,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大幅减少。根据深圳市港口主管部门的评估结果显示,船舶靠泊期间硫氧化物排放减少95%,颗粒物排放减少81%,各类污染物减排合计超过8000吨。

合力发展取得了可喜成果。截至2018年年初,全国已建成港口岸电1000多套,内河船舶使用低压岸电较为普遍,部分沿海大型码头也已具备提供岸电能力。全国已建内河LNG动力船舶135艘,基本建成内河LNG加注码头16个,不过目前仅有3个开展加注作业,上海、江苏正在通过相关政策推进LNG加注站规划建设和船舶使用LNG动力改造。


编辑: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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