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论坛】提升高效救助能力 筑牢海上安全防线

2019-08-07 10:12:21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李国平 -标准+

 本网讯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2018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频连线上海洋山港时指出,经济强国必定是海洋强国、航运强国。这对我们正确理解经济强国建设与海上应急工作开展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经过40多年发展,我国海上应急队伍装备布局初具规模,应急处置能力取得了长足发展,平均每天救助遇险人员35人,具备了从规模化发展转入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具体到海上应急工作中,就是要补齐自身短板,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就是要增强社会参与度,发展壮大民间救助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海上应急中的积极作用;就是要提升核心搜救能力,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防止“波罗的海克列夫”轮悲剧再次上演,妥善处置“桑吉”轮碰撞燃爆事故等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就是要畅通体制机制,规范运行管理,凝聚应急处置合力。

实现海上应急的高质量发展,就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推动体制机制更加顺畅、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结构布局更加合理、技术理念更加先进、服务保障更加优质,实现海上应急更为平衡、更低风险、更加绿色的发展。

体制机制更加顺畅,就是要构建“政府领导、社会支持、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快速”的应急反应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处置合力。一是优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海上搜救工作机制。二是完善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国际、部际、部省、区域联动机制,深化专群结合、军地结合。三是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属地政府切实履行预防与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主体责任。

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就是要推进水上搜救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各个环节全面覆盖。一是健全海上应急法律体系,加快推动国家层面立法,积极指导地方开展相关立法,进一步明确参与海上应急各方权责义务。二是完善海上应急预案体系,对应急预案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各级预案与时俱进、紧密衔接。三是构建全流程、全业务链的海上应急标准体系,推动海上应急资源、力量无缝衔接。

结构布局更加合理,就是要缩小地区差距,持续提升海上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充分平衡发展。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推进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相关规划的修订和实施,建设形成海陆空立体搜救体系。二是拓展空间布局,推动建设高水平的综合救助基地,合理布局专业救捞站点,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问题。三是实施动态调整,根据气象、海况、航道、交通流等条件,动态合理调整救助力量布局,提高精准救助、高效救助能力。

技术理念更加先进,就是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技术创新、技术集成,实现从吸收转化到超越领跑的转变。一是创新理念促发展,坚持防救结合、科学施救,提高搜救资源的利用效率、搜救成功率。二是科技创新强能力,构建涵盖装备建设、通信保障、指挥调度、监测预警等的海上搜救技术综合体系。三是对标国际上台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标准制定,不断提高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服务保障更加优质,就是要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实施、民生发展,实现以最满意的搜救效果回馈最关切的社会期待。一是践行“惠海泽航、人本至善”的搜救文化品牌,尽最大努力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二是加大海上应急工作宣传力度,推广12395水上遇险求救电话,普及海上应急常识,提高社会公众避险和自救能力。三是讲好搜救故事,使海上搜救典型事迹广为传颂、享誉海内外,提高搜救人员的职业认同感,推动海上应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系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兼交通运输部应急办主任 

编辑: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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