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干担当 托起人民群众稳稳的幸福

——访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公室主任李国平

2021-05-07 16:55:21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记者 蒋利 -标准+

海上搜救是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履行国际公约的重要内容,担负着海上人命救助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的重任,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提升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是航运大国,拥有辽阔的海域和丰富的内河通航资源。1989年7月,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成立,肩负起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国重大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行动的重任。成立以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在应对突发事件、极端天气灾害方面成效显著,坚决捍卫了国家利益,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赞誉度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共妥善处置了165起重特大海上突发事件,全国海上人命救助成功率达96%。全国各级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9720次,成功救助中外遇险船舶6620艘、中外遇险人员66969人,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G20杭州峰会等国家重点任务应急保障,妥善处置了“桑吉”轮碰撞燃爆事故、中国游客在泰国普吉岛海域遇险等重特大突发事件,成功防御了“利奇马”“山竹”等多个登陆我国的超强台风,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油船“隆庆1”轮在长江口水域碰撞起火应急处置。

日前,记者特邀请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公室主任李国平,回顾“十三五”期间中国海上搜救发展成就,畅谈“十四五”时期推动海上搜救高质量发展思路,全力谱写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海上搜救新篇章。

集智聚力 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不断完善

记者: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集众智才能成伟业,聚合力方可谱新篇”。您认为,这对提升海上搜救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哪些启示?

李国平:海上搜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都是系统性工程,涉及航运发展、渔业生产、海洋开发、国际合作等方方面面。多年的实践证明,仅凭单打独斗无法完成好这项任务,必须依靠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

部际联席会议是我们做好海上应急救援工作的制度基础。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亲切关怀和积极推动下,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分别于2005年和2012年建立,统一组织协调我国海上搜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工作。目前,国家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分别由15家和19家成员单位组成,交通运输部是牵头单位,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是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

2019年国家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

“十三五”期间,我们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这一制度优势,最大程度上推进成员单位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集众智、聚合力、谱新篇,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生态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各成员单位齐心协力、精诚合作,完善国家海洋救助保障体系、商渔船安全会商及通报机制、气象联合会商机制、军地协调机制等,部际、部省、军地联动更加紧密。事实证明,我国海上搜救体制机制具有显著优势,在实践中展现了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和充分的灵活性、兼容性,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海上应急处置工作重在落实属地责任。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新格局。5年来,部际联席会议持续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监督,强化了“属地为主”的意识;各地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气象、海警等部门间签署合作协议,深化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演习演练、搜救协同等领域的合作。华东、华南、北方、长江等区域间海上搜救协作机制运转有序,建立了长三角区域水上搜救合作和联动机制,凝聚起海上搜救强大合力。

记者:海上搜救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大,需要群策群力,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目前,我国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工作主要有哪些力量?各方力量分别发挥了什么作用?

李国平:目前,我国基本建成了以专业救助力量、军队和国家公务力量、社会力量等为主要力量的海上搜救队伍,形成了“军地结合、专群结合”的良好局面。

专业救助力量在海上搜救工作中发挥着“专业主导作用”。2003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分别设置了北海、东海、南海3个救助局,烟台、上海、广州3个打捞局。目前,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配备救助打捞船舶201艘,专业救助直升机20架,并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及海上运输情况,及时调整专业救助待命点。

救助失控漂航的散货船“翔通6678”轮。

军队和国家公务力量及社会力量在海上搜救工作中发挥着“协同作用”。交通运输部海事系统基本建立起海事舰船架构体系。目前,已装备各类船艇1200余艘。农业农村部、海军等单位也逐步加大了船舶和装备的配备力度。

过往商船和作业渔船在海上搜救工作中发挥着“及时救助作用”。目前,我国商船、渔船规模体量大,活动范围遍布沿海各海区及各远洋主要航线,可在险情发生后就近就便协助搜救。

海上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团队和科学技术在海上搜救工作中发挥着“支撑参谋作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建立了国家海上突发事件咨询专家组,稳步推进北斗导航系统等科学技术在海上搜救中的充分运用。

服务大局 搜救能力和水平得到长足发展

记者:健全的法律法规是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您能否介绍一下,“十三五”期间,海上搜救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国平: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海上搜救工作,多次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开展搜救工作,调集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争分夺秒加大协调力度、把伤亡人数降到最低。

为建立健全国家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国务院于2006年批准印发《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建立了预警预防机制、险情报送制度、应急响应处置程序、科学决策保障机制等。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对海上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印发实施,明确了推动海上搜救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图。

为实现与国家政策的有效衔接,交通运输部先后出台了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程序、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等系列规范性文件,推动搜救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十三五”期间,相继印发了《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等,建立起完备的制度运行保障体系;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补充完善了海上搜寻救助章节。

各省(区、市)也不断提高海上搜救立法层次。海南、广西、天津、江苏等地先后出台了海上搜救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沿海各省(区、市)均印发了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山西、江西、湖南、湖北等内陆省份也以政府专项预案的形式发布了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建立了搜救补偿机制,山东省及其沿海地级市出台了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

记者:众所周知,强大的搜救能力是成功实施海上救助的关键。随着我国海洋强国战略推进,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在顺应时代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提高海上人命搜救成功率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李国平:经过近50年的改革发展,我国海上搜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队伍装备从无到有,力量建设初具规模。尤其是“十三五”期间,我们充分发挥了国家海上搜救体制机制优势,稳步推进海上搜救体系建设,管理运行制度化、队伍装备正规化、决策指挥科学化、理念视野国际化、内部管理窗口化建设均取得显著成效,海上搜救能力和水平有了长足发展。

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装备不断升级换代。“十三五”期间,新建14艘救助打捞船舶、2艘饱和潜水工作母船,新配置8架专业救助直升机,专业救助力量进驻南沙开展常态化应急值守,200余艘救助打捞船、2000余艘海事和渔政公务船、20余架救助航空器基本形成了海陆空立体搜救网络。同时,在全国沿海及长江沿线溢油高风险区建成溢油应急设备库51个,初步建成了重点覆盖、科学决策、快速反应的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体系。

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交通运输部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水上救生员、潜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推动完善专业救助队伍保障机制;联合财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提升海上搜救奖励标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健康发展;联合上海、广东、海南、广西等地政府举办了客船遇险、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等不同科目大规模演习;联合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举办了海上紧急医疗救援专项演练、渔业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提升了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实战能力。

大型客船遇险演习。

通信及信息传送能力显著增强。“高分”系列卫星、北斗导航系统、手机定位、漂移轨迹推算等装备手段被广泛应用到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中,科技支撑作用更加凸显。

深化合作 共同应对海上风险挑战

记者:“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推动了中国—东盟国家海上搜救合作,举办了中日俄韩海上搜救合作操作级别会议等。请简要谈谈我国海上搜救对外交流的成效?

李国平: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海洋强国等战略深入实施,我国海洋开发利用、海上贸易航行等活动日益频繁,涉外海上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对深化海上搜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国际交流合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们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化对外合作,积极构建多层次、多方位、多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格局。近年来,先后与东盟国家开展双、多边务实合作,开通中老、中柬海上搜救热线,与印尼签订了海上搜救合作谅解备忘录,举办了中国—东盟国家海上联合搜救演练;与日本签署《中日海上搜救协定》,积极推动提升中日韩俄四国搜救合作层级,参与《南海行为准则》磋商。通过积极参与国际搜救事务和国际搜救组织活动,提升了我国海上搜救的话语权和影响力。5年来,经我国政府推荐,相关单位和个人荣获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特别勇敢奖奖章1次、证书1次、表扬信8次。

救助船舶对“桑吉”轮开展灭火处置。

记者:“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在更好地服务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海洋强国方面有哪些工作部署?

李国平:“十四五”时期,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系统思考、统筹谋划,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构建新格局,奋力推进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提供可靠的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沙海域海上搜救应急演练。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部际、部省、区域联动,推动健全完善“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工作格局,建设世界领先、人民满意、保障有力的海上应急保障体系。

二是坚持在服务大局中提升能力,推进应急救助由应对常规突发事件向兼顾非常态突发事件转变、应急保障区域由浅海向浅海与深海并重转变、应急救助行动由近海向近海与远洋并重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秉承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稳慎推进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双多边事务,有效服务外交大局,充分彰显我海上应急负责任大国形象。

成功举办中国—东盟首次海上搜救实船演练。

四是擦亮中国海上搜救品牌,在深化“惠海泽航、人本至善”文化品牌建设上下功夫,大力弘扬“险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的搜救精神,进一步深化海上搜救文化内涵,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不断提高海上搜救文化的感召力、影响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图片由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提供

编辑:李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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