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力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度汛
为做好城市轨道交通防汛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一步加强部署,分别于6月4日、7月22日进行安保督导工作,全力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畅行。
6月4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应急管理部门提前对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进行防汛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未配齐防汛物资的情况,要求其限期整改,加强汛前汛中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各级防汛责任。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运营部门迅速行动,严格落实防汛物资、应急设施设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储备,截至目前共配备了5345个防汛沙袋,4669个吸水膨胀袋,30台380伏、45台220伏的移动潜水泵,6台柴油泵,2台移动消防泵,6台发电机,并为地铁出入口配置了防洪挡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外地地铁淹水倒灌事故教训,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还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部门严格加强汛期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汛工作,并督促指导运营单位做好有关重点区域排水设备设施的排查、报送工作。
7月22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再次对呼和浩特市地铁防汛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对1号线西龙王庙站,2号线大学西路站、阿尔山站、塔利站停车场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组在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和建议:一是针对地铁2号线大学西路站D出口汛期存在基坑倒灌的风险,建议在档板内侧增加50厘米高的防汛沙袋;二是针对2号线阿尔山站出入口硬化场地低于原地面,在汛期及大黑河决口的极端情况下有被淹没的风险,建议在硬化场地周边增加高出原地面30至50厘米的围护挡墙,同时在挡墙两侧设置踏板,便于出行人员通行;三是运营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防汛隐患排查清单,定期汇报整改情况,形成闭环;四是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共享,充分研判预警响应级别,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实时预警。
编辑:李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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