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思明大队通过“非现场执法”手段对厦门市某运输企业货车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这也是《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开出的首张罚单。
近日,一辆运输废铁块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途经海翔大道车辆路面动态技术监控检测点时,经动态称重检测设备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辆涉嫌超限运输。思明大队执法人员通过“厦门市车辆路面动态检测系统”推送数据查实,该车为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质量限值49吨,实际车货总质量60.32吨,超限11.32吨,超限率23.1%,存在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
执法人员当即通知超限运输当事人到思明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在现场告知其违法事实,并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宣贯了新颁布的《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当事人表示接受处罚,今后一定会注意守法经营、安全运输。
依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这家运输企业作出罚款叁仟叁佰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厦门市还在海翔大道实施“闯禁”非现场执法,由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车货总重超过49吨且违反禁令标志驶入的车辆进行审核,并推送给公安交警部门处理。该车车货总重超过49吨,除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按超限进行处罚外,还同步推送给交警部门按“闯禁”处理。
据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还将联合公安部门一道用好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这个科技手段,精准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共同保障道路运输环境安全有序。
编辑:翟慧
审核:连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