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单位“四基四化”建设标准(试行)》(简称《标准》),从全方位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系统化推进站所发展、多层次构建管理制度体系、高标准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装备投入等方面进行了标准细化。这是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迈向规范化、职业化、信息化的重要进程。
吉林交通将通过加强政治素质、组织机构、专业素质、纪律作风等方面建设,实现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数量适配、结构合理、素质合格,从而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基层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职业化。
为适应新形势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发展要求,《标准》以信息化系统和执法装备为主,明确了具体要求,力争构建“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无感监测、无事不扰”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智能化新模式。
吉林交通还将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责和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三定”规定,从执法单位职责、运行与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逐步推动形成案卷规范、制度完整、机制协同、监管到位的综合执法制度体系。
编辑:廖芊
责编:连萌
审核:孙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