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经云南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联合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交能融合总体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要求持续推进绿色交通能源设施建设、提升绿色交通能源装备水平、构建绿色交通能源服务体系,到2027年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终端用能的比例达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35万千瓦,到2035年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体系基本建成。
《方案》要求,持续推进绿色交通能源设施建设,打造一批“高速公路+光伏”示范项目,推进高速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普通国省道方面,按照“车桩相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在交通量大、靠近城镇、旅居游客集中、旅游热度较高的区域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全省重卡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和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建设,充分运用高速公路“开口子”政策,做好高速公路与普通国省道重卡充(换)电基础设施的衔接。
云南将深化绿色场站能源应用,以中老铁路野象谷磨憨光伏发电项目为示范,在货场、客站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在确保飞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机场边坡、飞行区闲置土地等区域布局光伏发电设施,提高机场能源自给率;依托内河港口、航道等设施,推广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实施绿色能源改造升级工程,积极推广船舶岸电技术,探索建设港口多能融合的综合加能站,建立立体能源补给体系。
云南还将加快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更新,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占比;推广应用新能源重卡,打造换电重卡配套产业特色集群;推广应用新能源机车车辆,提升铁路运输绿色发展水平;鼓励航运企业对现有高耗能、高排放船舶进行报废更新,新投运船舶优先采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系统。
编辑:陈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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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孙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