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河交通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大宗物资运输、服务人民群众出行、培育水上文旅产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25年,我国内河港口货物吞吐量超过67亿吨,发送旅客达3.27亿人次。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内河运输业态更加多元、通航环境愈发复杂、涉水休闲活动日益增多,叠加极端天气多发,安全隐患持续制约内河交通高质量发展。
为破解内河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今年7月2日,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内河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交通运输部统筹部署,各地紧扣《意见》要求,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全面提升内河交通安全水平。
系统谋划完善顶层设计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牵头、与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内河交通安全工作。
交通运输部会同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进一步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推动全国3522条30客位及以上重点客渡运航线全部建立运行短临致灾天气预警“叫应”机制,让预警信息跑得更快、传得更准;联合文化和旅游部对全国5.1万名重点涉水文旅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让企业懂安全、守底线;开展内河客船质量专项整治,淘汰2284艘问题客船,船龄平均降低2年,让群众出行更安心、更舒适。
同时,各地协同联动、同向发力,持续织密安全防护网络,持续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巡查、隐患共治、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紧盯汛期、暑期等关键风险时段,动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常态化开展通航秩序管控,全方位防范化解阶段性、区域性水上安全风险。
为系统性、根本性解决当前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的内河交通基础薄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应急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意见》将内河交通安全摆在了突出位置,明确“两阶段目标”,提出“四大工程”“四大行动”工作任务,全面部署下一时期全国内河交通安全工作。
“两阶段目标”即到2030年,内河交通本质安全水平、管理水平、应急能力大幅提高,形成安全可靠、监管高效、保障有力的内河交通安全工作格局,事故数量同比下降50%以上。到2035年,内河交通基础设施规模质量、技术装备、智能绿色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安全韧性整体跃升。
“四大工程”围绕船舶性能、基础设施、人员素质、应急能力四个维度,着力夯实内河交通安全基础。船舶安全性能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提升新建船舶抗风等级和抗沉性能,淘汰现有安全条件差的船舶;航运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建立客运航线恶劣天气预警“叫应”机制,新建、改扩建内河航道和码头时,应当按照“三同时”要求同步配套建设安全应急设施;从业人员履职能力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发展内河船员职业教育,优化船员从业年龄政策;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主要包括统筹建设省、市、县三级水上应急力量,加强救助打捞装备配备。
“四大行动”围绕监管、客运、绿色智能、企业四个关键领域,开展集中攻坚。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围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责任,实施重点航线“一线一策”、重点船舶“一船一策”;客运安全韧性提升行动主要包括建立重点水域客船和渡口专人现场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客船签单发航制度,依法关停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客渡运航线;绿色智能安全发展行动主要包括强化船舶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全过程安全管控,推进内河交通人工智能运用;企业安全管理提升行动主要包括要求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推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定期随船和重点时段、恶劣天气值班值守制度。
《意见》的出台,构建起目标明确、权责清晰、举措务实的治理路径。这是2002年《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国家层面首次专门针对内河交通安全工作出台的政策文件,对健全内河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具有里程碑意义。
靶向施策清零存量隐患
立足内河交通安全突出短板,海事系统集中力量开展多项专项整治行动,靶向清零存量隐患、坚决遏制增量风险,各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扎实成效。
2025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印发《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对24个省(区、市)的4166座通航桥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治理。一年来,共排查风险隐患5637项,完成整改5189项,完成率92%。
为提高内河客船本质安全水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聚焦“发现一批问题、整改一批隐患、淘汰一批船舶”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92549个,淘汰船舶2248艘,占比12.5%,平均船龄降低2年以上,核减628艘船舶乘客定额,专项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安徽、湖南充分利用报废更新政策,淘汰老旧船舶比例分别达到27%和24%。
严格落实恶劣天气主动防御措施,海事部门推动建立短临致灾天气预警及“叫应”工作机制,在全国客船智能监控系统上线运行气象预警“叫应”模块,指导各地落实好“响应、巡查、管控”要求,形成工作闭环。截至目前,全国30客位以上客(渡)航线已全部建立预警“叫应”机制;10客位以上的客(渡)航线建立预警“叫应”机制已达95%。部海事局每日常态化开展恶劣天气“两监测、两调度、两报告”,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及时采取相应禁限航等交通管制措施,做到“应关尽关、应停尽停、应撤尽撤”。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受恶劣天气影响客(渡)运船舶共停航超过2.1万艘次。
为发挥人工智能科技手段作用,海事部门开发了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构建部、省、市、县四级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各地统筹推进船端设备安装和系统接入,截至目前,客船接入14677艘,危险品船接入3898艘,基本做到了应接尽接,系统实现了常态化运行。
一省一策探索治理路径
我国内河水域分布广泛,不同省份的自然条件、船舶类型、管理基础差异明显。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结合自身资源禀赋、风险特点,积极主动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内河交通安全治理经验。
江苏省地处气候过渡带,暴雨、大风、大雾等恶劣气象水文条件对内河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立足实际,江苏创新构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领域防御恶劣气象水文全链条分级分类管控工作机制”,实现预警“叫应”精准、管控差异化落地。
广西江河密布,水网纵横,部分老旧桥梁建设年代久远,设计建造时对通航、存在的困难及应对空尺度及防撞能力设置标准要求低。对此,广西构建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应急、海事等多方协同联动的治理格局,统筹推进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完成隐患治理255条,占全部隐患数的89.8%。
贵州立足西部山区客观条件,针对水上旅游、休闲、运动等活动监管职责不清的难点,聚焦水域、活动、船艇筏等关键要素,分类明确监管部门并细化部门职责,确保职责不交叉,要素不漏项、责任不下压,指导基层精准高效履职。
长江航运是内河航运的龙头,规模、体量、能级均居世界首位。长航局聚力攻坚重点领域监管,深化省际客船“一线一策”、重点水域“一域一策”、跨江桥梁“一桥一策”、三峡危岩“一点一策”精准管控,推动客船签单发航制度在长江率先全面落地。
广东内河通航里程超1.2万公里,登记船舶约1.17万艘。为提升本质安全能力,广东海事局开展内河客船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895艘旅游船、拖驳型车客渡船等客船实施全覆盖检查,发现并整改缺陷1434项,推动淘汰客船97艘。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开展渡运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登记渡船485艘,推动7万余艘乡镇船舶纳管,清理8000余艘“三无”船舶。
顶层政策精准赋能,专项攻坚扎实推进,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十五五”时期是内河交通安全水平提升的攻坚期,交通运输部将推动各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一省一策”实施方案,摸清底数,明确职责,补齐短板,努力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从传统管理向精准治理转变,加快形成安全可靠、监管高效、保障有力的内河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编辑:陈雪飞
责编:陈雪飞
审核:连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