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逾期未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

2025-03-12 15:34:00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标准+

参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请在2022年1月1日前被晋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依法暂扣车辆(见附表)的驾驶人、所有人以及管理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持车辆相关手续,到晋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处理车辆,对公告期满仍无人处理的车辆,我局将委托相关单位评估车辆残值、依法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4日

编辑:廖睿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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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曹文娟 王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