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五组(简称检查指导组)在广西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明察暗访,实地检查北海、钦州、防城港、南宁等7个地市,28个企业单位(点位),发现问题隐患40余项。检查期间,检查指导组坚持“明察暗访+专家指导”模式,推动基层减负与隐患整治并重,相关问题已移交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立行立改、闭环整改。
“百吨王”出没 暴露监管漏洞
检查指导组在柳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发现一辆“百吨王”挂车,车货总质量达101.5吨,超载152.5%,同时也超过交通运输部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规定的100吨上限。该车辆载有6卷钢带(单卷14.45吨),牵引车和挂车整备质量合计14.8吨。这一现象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流于形式,以及属地部门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专家指出,超载车辆在汛期道路湿滑条件下易引发恶性事故,亟须强化源头管控和动态监测。
施工安全存在疏漏 高填方路段隐患重重
219国道防城峒中至东兴段是边境贸易重要通道,但检查发现,该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全线高填方路堤边缘未设警示标志,且施工便道与既有道路交叉口未设置满足安全通行需求的警示标志,既有标志背对村民通行方向,夜间安全隐患突出。此外,路堑开挖未按“开挖一级、防护一级”规范施工,部分边坡无支护、自然裸露,塌方落石频现,却无稳定性监测措施。“近百米危险路段无防护,安全员视若无睹,汛期一旦出现暴雨引发滑坡,后果不堪设想。”专家警示道。
安全意识淡薄 企业管理“走过场”
在南宁市一羽物流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货物运输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一问三不知,甚至有安全管理人员跨公司兼职“挂名”。类似问题在广西南宁泰禾运输有限公司同样存在。检查还发现,南宁市一羽物流有限公司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功能不完善,无法有效监管驾驶员接打电话、分心驾驶等行为;在驾驶员超速行为监管方面,未能构建有效且具有强制力的全流程监管闭环。此外,北海国际客运港候船区、售票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设置紧急疏散标识,消防器材管理不规范。专家表示:“从人员资质到应急设施,企业管理层层疏忽,安全意识亟待提升。”
此次检查折射出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悬空”、属地监管力度不足等深层问题。检查指导组强调,汛期暑期事故易发,须以“零容忍”态度压实整改,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一”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立即开展调查核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源头治理、自检自查等工作。
编辑: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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