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涉港涉航涉水示范合同编纂工作启动

2023-05-15 15:20:44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李思颖 -标准+

5月14日下午,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涉港涉航涉水示范合同编纂工作启动会在陆家嘴981大楼召开。国际海事组织海事亲善大使、交通运输部原副部长徐祖远,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坚勇,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上海海事局局长谢群威,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刘晓红,上海海事大学原党委书记於世成,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上海海事局原局长徐国毅等多位嘉宾,及来自法律、航运、海事等领域的管理部门、科研院校及相关企业的重要代表和专家学者莅临现场,为涉港涉航涉水示范合同编纂工作建言献策。

随着国际航运业的不断发展,国际航运争议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越来越复杂,专业化程度也越来越高。海事仲裁作为航运争议解决的重要法律手段,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国际航运业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当前,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正处在从“基本建成”向“全面建成”迈进的关键节点,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事仲裁工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将“提升海事法律服务”作为主要任务之一。

此次上海仲裁委员会在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促进会、浦东新区航运办的支持配合下,启动涉港涉航涉水示范合同编纂工作,是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法治营商环境改善的重要一环,也是进一步服务涉港涉航涉水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徐祖远表示,示范合同是一个善举,便利港航企业正确缔约。以示范文本为模板,结合具体情况,对示范文本条款予以增减修改,进而形成正式缔约文本,对于明确缔约各方的权利义务,保证合同条款的齐全完备,预防交易纠纷、降低交易成本具有重要意义。示范合同是一件善事,可以帮助企业规避交易风险。航运业是资产密集型、风险密集型、管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中小航运企业大多没有专门法务部门,对合同的法律风险认识不足。通过示范文本提前提示可能出现的交易风险,告知哪些可以为、哪些应当为、哪些不能为,以及如有违反的相应后果,对于规范签约、履约行为等将大有裨益。同时,示范合同也体现了善治,维护了航运贸易公平交易。一些航运交易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利用其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地位拟定不公平格式条款,并诱导甚至逼迫对方接受,有违公平原则,如果能在订立合同阶段就通过示范文本方式,以相对公平合理的条款设定,对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予以必要保障,将减少纠纷发生。

於世成表示,国内很多标准合同真正的短板是在实践中被太少使用。希望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一手抓涉港涉航涉水示范合同编纂制定工作,一手抓示范合同的推广应用。

谢群威表示,去年6月,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上海仲裁委员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涉港涉航涉水示范合同的编纂正是推进双方战略合作的一项务实举措。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将大力支持示范合同编纂工作,协同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将优质的航运服务辐射到长三角地区乃至全球。

上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孙海华介绍,示范合同编纂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他们将聚焦涉港涉航涉水这个大市场,精准拆解、细分需求,盯紧市场发展,盯紧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示范合同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发布一个,力争三年内推出全部示范合同,争取让发布的每一个合同都能深入到与之相适应的市场主体之中,成为他们从事市场交易、争议纠纷解决的依据。

会上,上海仲裁委员会总法律顾问、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秘书长陈勇宣读涉港涉航涉水示范合同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编纂委员会名单。徐祖远担任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於世成与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担任专家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编辑:王肖丰

审核:周献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