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午电话申请检验,到下午验船师登轮检验,浙江台州籍大型海轮“鑫嵘66”轮在江苏泰州靠泊卸货期间就“顺路”完成了年度检验。
这艘总长179.51米、总吨19674的散货巨轮,是长三角区域开展通检互认以来,船检一体化(泰州)工作站通检互认完成的首艘大型海船,标志着长三角船检一体化工作再次升级。
就近检验船检服务再升级
去年以来,长三角区域船检服务不断优化。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系统谋划和部署下,长三角地区启动研究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船舶营运期间可以选择就近的船检机构进行检验。
据了解,按照以往的船舶检验制度要求,船舶在营运期间需每年在特定时期返回船籍港接受船舶检验,或由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指派验船师远赴其船舶营运地进行检验,船舶检验流程复杂、周期长、成本高。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推进,区域船舶流动性逐年增强。
据统计,2023年有超过1.4万艘具有长三角地区船籍的营运船舶在区域内进行了异地检验,船舶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等待检验和获取证书,船检机构则需要耗费更多的人力和行政开支,船舶运营效率深受影响,更加高效便捷的船舶检验服务供给成为行业的迫切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3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过系统研究分析和多次集中研讨,并结合区域内的实地调研相关结果,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了《在长三角区域开展船舶检验通检互认试点工作的公告》(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船舶检验机构检验的船龄10年以内的国内海船和船龄12年以内的内河船,营运期间可在长三角区域内就近申请年度检验和适用的临时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文书,各地船舶检验机构和海事管理机构均予认可。
《公告》的发布,打破了长三角区域内船舶检验的地域限制,标志着长三角区域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全面正式实施。
“长三角地区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在长三角率先开展通检互认试点,是解决区域内船方急难愁盼问题的民生实事,也是为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的正式实施试制度、探新路,将充分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检验管理处副处长张晓强介绍。
即到即检高效运转降成本
“船舶检验证书已经到了检验周期,但靠泊日期一直不确定,我们心里非常着急。所以,今天刚靠码头就打电话向长三角船检一体化(泰州)工作站预约检验,没想到工作站当天就派验船师登轮检验,卸货期间顺便就把年度检验做完了,不用专门返回船籍港,真是太便捷了,这次检验节约的燃油、人工、船期损失等费用超过40万元。”8月19日傍晚,“鑫嵘66”轮的船东激动地给工作站留下了一封感谢信。
感谢信的背后,是长三角区域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新机制的不断创新。
据悉,长三角区域通检互认新机制给区域内的船舶检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由于长三角区域航运要素集中,通检互认工作实施后,区域内船舶集中到港地的检验资源仍无法满足船方的检验需求。
“为进一步解决船舶集中到港地检验难的问题,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统一部署下,上海海事局积极协调长三角三省一市船检机构充分发挥区域内各船检机构资源优势,统一标准、协调行动、共享资源,在上海、泰州和舟山分别设立了长三角船检一体化工作站,3个工作站集中区域内检验资源,协调联动、相互赋能,承担了大量的通检互认工作,为区域内船舶检验通检互认的全面实现奠定了基础。”上海海事局船舶检验管理处处长陈杰介绍。
长三角船检一体化(泰州)工作站作为长三角区域内通检互认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苏皖船检一体化工作站为基础,可实现船舶“即到、即检、即发证”,将过去“船等人”的被动服务变革为“人等船”的主动服务模式。
“目前,泰州站的服务范围由点及线,已扩展至整个长江江苏段,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还专门在‘海事通’App中开发了通检互认申请模块,船方通过‘海事通App’或电话申请检验后,工作站实行‘上门检验’的服务,彻底打通船检服务最后一公里,将检验发证时间从原来的三到四天压缩至半天,极大提高了船舶检验发证效率,节约了航运企业运营成本。”长三角船检一体化(泰州)工作站站长王先鹏介绍,据估算,泰州站每年能为长三角区域船舶直接节约成本上亿元。
长三角船检一体化工作站始终坚持便民利民宗旨,持续帮助船企降本提质增效,优化区域内航运营商环境。
据统计,截至7月30日,上海、泰州和舟山3个工作站已完成通检互认船舶1090艘,节约社会成本超过3000万元,为全国开展船舶“通检互认”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编辑:张涵
审核:连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