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督查发现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基层监管力度不足

2025-08-18 09:44:01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本报记者 郭莹 -标准+

近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一组(简称检查指导组)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检查指导。检查指导组先后在乌鲁木齐以及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农四师(可克达拉)等3个师市开展明察暗访,共发现问题隐患26项,其中重大隐患1项。

6月24日,在石河子天合运输有限公司,检查指导组查阅台账发现“新C24350”危货运输车辆存在长期超速行为,且企业未履行纠正处理职责。今年1月,该车单月超速达10次,超速比例最高达23.3%,单次超速持续时间最长为32分30秒;4月及6月,该车多次发生超速现象。动态监控系统记录超速后,企业未有效实时干预,发生超速行为连续、长时间,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经剖析,检查指导组认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连续违规处罚制度与风险等级脱钩,动态监控员干预提醒失效,导致超速行为连续发生;监管机制存在漏洞,地方部门未用省级平台对严重超速等事件进行跟踪、回溯处理,导致连续、严重违规行为仅实施轻处罚。

检查指导组还发现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不到位,在消防、安全、用电、应急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风险隐患。如576国道第八师石河子—149团公路项目活海子互通立交工程现场配电箱未上锁,线缆拖地未架空,警告标志倒地;可克达拉市二桥项目桥梁铺装完成后,作为施工便道使用,限速标志、反光贴等交通标志设置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检查指导组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反馈的问题清单,从行业管理部门到相关企业层层细化落实责任,督促指导相关方面立行立改、闭环整改。特别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压实县级和基层一线单位责任,确保压力传导至最后一公里,推动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编辑: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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