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科技手段缜密布控,嫌疑车辆精准落网……6月18日,市交通执法支队同安大队联合市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成功查处一部长期往返安溪至厦门之间的非法营运车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有效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前期,通过公安交警部门研判,这部泉州籍小型普通客车存在异常:近一周该车每日清晨从泉州安溪县出发,沿省道206线,途经云洋路、银湖中路等路段抵达厦门同安城区,随后原路返回,日均往返1至2次,往返行程十分密集,存在有非法营运的嫌疑。这一情况也通过交通、公安联勤联动常态化机制反馈交通执法支队同安大队。
6月18日下午13时,当发现该车再次从安溪县出发,驶往同安城区时,公安交警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布控程序。通过线上数据实时共享,交通执法与交警部门线下协同发力,最终,成功在云洋路查处这部车辆。
经现场调查,司机白某与乘客互不认识,通过微信私下约定行程,从安溪县龙门镇前往厦门市同安区,协议运费20元。该名乘客于6月18日上午同样乘坐该车从厦门同安前往安溪县龙门镇,并已通过微信支付白某运费20元。
经进一步核查,该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且司机白某现场也无法提供车辆营运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存在非法营运的违法情形。而实际上,白某并非“初犯”,早在2021年就因非法营运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然而白某并未吸取教训,明知不具备营运资质,仍心存侥幸在同安和安溪龙门之间继续从事非法营运。
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执法部门对该车实施暂扣。驾驶员白某因存在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处以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对驾驶员白某处以暂扣个人驾驶证3-6个月的处罚。
下一步,市交通执法支队将持续强化科技手段应用,深化部门联动机制,保持对非法营运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净化道路运输市场,全力守护群众平安、便捷出行。
编辑:杨礼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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