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心一盘棋】筑牢长江航运安全生命线

2018-05-22 13:51:19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 -标准+

  4月中旬,长江江苏太仓段举行2018年水上搜救综合演习。江苏海事局 供图

  长江海事局:确保每年近亿人次 平安过江和翻坝

  谢军 廖磊

  长江海事局从5月开始首次在长江干线水域开展海事安全监管巡查,力争两年内实现辖区巡查全覆盖。

  作为长江干线一支重要水上行政执法力量,长江海事局以“三化”建设为统领,以安全监管为中心,全力实施“一流强局”战略,为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海事保障。

  近年来,长江海事部门积极实施平安长江工程,牵牢客渡船“牛鼻子”,建立了渡船“116”、客船“1+7”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了每年9000多万人次、2500多万辆次人员车辆平安过江和翻坝。针对危化品运输,长江海事部门携手长江一线水域14家海事管理机构,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实施动态监控,保障了每年2亿吨危化品的运输安全。

  长江海事部门还积极开展水上人命和船舶救助,近五年成功救助遇险船舶923艘、遇险人员12730人,救助成功率达98.6%以上,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亿元。在2500公里干线水域实施船舶定线制和分道航行;积极维护三峡工程、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及沿江137座大桥等国家重点工程通航安全,确保了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贵州:创新监管 连续8年“零事故”

  特约记者 刘叶琳 通讯员 鄂启科

  对于生活在境内河流众多、通航里程达4000公里环境下的贵州人来说,“北入长江,南下珠江”,是一个憧憬百年的“水运梦”。2016年,随着“贵州水运建设三年会战”收官,贵州人憧憬百年的“水运梦”终成现实。

  既要好行船,也要行好船。近年来,贵州大力推进船舶技术升级,淘汰落后船型,优化船舶运力结构,对全省1000多个渡口的老旧木船进行改造,极大提升了行船安全。以精细化和大数据创新安全监管,实施监管风险点管理,将全省通航水域的监管点划分为高、较高和一般三个风险级别,按照不同风险等级规定省、市、县海事机构的巡查频度;研发建成“贵州省船舶现场监管记录辅助管理系统”,通过互联网操作,对基层海事管理机构开展船舶现场检查、渡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行网上适时管控。

  “通过细化、量化现场监管的目标与任务,使得现场监管更具针对性,安全监管效率和质量大为提高。”贵州省地方海事局局长许湘华表示,实施监管风险点管理后,对科学使用行政管理资源、提高海事执行力、防止执行力层层衰减起到了积极作用。

  贵州交通运输部门找准突破点,多管齐下实施创新,采取安全管理规范化强化源头管理、隐患排查制度化化解事故风险、安全保障多样化完善监管体系、宣传教育常态化增强全民意识等手段,2010年至今,贵州水上交通安全连续8年“零事故、零死亡”,走出了一条具有贵州特色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蜕变之路。

  湖北:安全应急管理“一键到底”

  记者 潘庆芳 特约记者 范建

  5月18日8时许,湖北省武汉市港航海事局工作人员通过水路安全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发布信息:“上午武汉有大暴雨,并将伴有强对流天气,请通行汉江武汉段的船舶注意防范,确保航行安全。”

  湖北在全省16个市州推行渡口渡船安全监管网格化,湖北省港航海事局将1790道内河渡口(不含长江干线)、2471艘渡船的安全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到572名海事监管人员,并为143处重点渡口建设了视频监控系统,为470艘渡船免费安装船载AIS,对2200余艘船舶实现北斗(GPS)监控,初步实现“看得见、呼得通、管得住”的监管效应。同时,通过应用公路水路安全应急管理指挥系统,串联起省、市(县)、港口、场站、站所,打通信息管理网络的“最后一公里”,将危险货物、客运、集装箱、滚装港口企业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水上搜救系统,开启安全应急管理的“一键到底”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域安全监管,湖北省港航海事局加强重点整治、重点监管、重点防护和应急处置,切实加强港口码头、重点工程和船舶等的安全监管,不断构建预防预控体系;着力推进加强汉江、江汉运河、清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和应急搜救趸船、艇等装备建设,提升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

  下一步,湖北将在汉江十堰、武汉分别建成集巡航、救助和船舶污染应急处置于一体的水上交通应急救助及船舶污染应急处置综合基地;推进水运信息化,建设全省水路交通4G动态监管平台,实现重点监管水域动态监管,建设汉江航道综合管理信息化工程,实现汉江航道数字化、立体化的实时监控。

  安徽:严格监管港口码头固废装卸

  驻安徽首席记者 吴敏 特约记者 顾磊

  安徽全力提升长江航运安全应急能力,建立港口码头固废装卸监管制度,明确船舶装运货物到达港口,应将货物运单、所载货物种类、吨位、收货人等信息,向到达港港口码头经营人报港报备;港口码头经营人接到船舶承运人报备信息后,应安排人员上船核对所报货物种类与船舶实际承运的货物是否一致。

  同时,在长江安徽段,若船舶承运人装运的是疑似固体废物,则应核实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文件(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或登记备案资料(工业固体废物跨地区转移利用)、交通运输部门同意运输转移的资料等,资料齐全方可安排装卸作业;不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安排装卸作业。港口码头经营人在船舶到港报港核查时或装卸作业时发现疑似固体废物,且没有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文件或登记备案资料,立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正在装卸作业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待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核实后方可作业。市级港航管理部门接到港口经营人疑似固体废物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将疑似固体废物情况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同时抄报省港航管理局;省港航管理局立即报告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三级应急体系管好港口危货

  特约记者 黄鑫磊

  港口危险货物一直是浙江港航工作的重点。浙江港航不断强化港航领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领域监管,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并形成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体系,为“平安港航”建设提供持续性的安全形势环境。

  浙江港航出台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经营系列配套制度,牵头编制港口安全设施目录等,推动浙江省政府明确港口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推动部分港口安全应急预案成功纳入地方城市应急体系,指导宁波舟山港建立危险货物安全管控平台。

  浙江坚持确保重特大事故“零发生”、监督管理“零缺位”、安全隐患“零漏洞”、责任追查“零容忍”“四个归零”标准。五年来,全省未发生过一起港口危险货物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作业事故。通过智慧港航建设,尤其是“海事通”App的推广应用,浙江实现了内河全航区危险品船舶的动态监控,海事现场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此外,浙江还建立了以水上交通指挥中心为枢纽的日常交通指挥、安全预警、应急反应处置联动机制,通过“双随机”方式实施水上应急响应测试,极大提高了水上应急处置能力。

  浙江省港航管理局局长胡旭铭表示,今后三年,浙江港航将全面完成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推进港口危险货物在役储罐检测,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同时制定完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并区域性组织港口设施保安演习和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演练。

编辑:连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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