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度与温度并存

长兴交通执法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

2021-12-30 15:57:01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孙婕 -标准+

为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执法更暖心、更专业、更规范、更高效、更清廉的“五更”目标,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简称长兴交通执法队)积极落实“首违不罚”精神,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让执法尺度与温度并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我们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做到过罚相当,避免过度执法。对符合条件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经警示告诫、即时或者承诺改正后,实行首错不予处罚。”长兴交通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队查处各类适用轻微违法告知承诺案件30余件,积极优化裁量权,提升了交通执法形象。

该负责人介绍,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适用条件包括:情节轻微、具备立即整改或者及时改正的条件、本年度在浙江省内首次被查获、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执法事项清单》所列情形。在严格审查适用条件的同时,长兴交通执法队守好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底线,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工作,严厉惩处相关违法行为。

此外,长兴交通执法队还重点突出普法宣传教育,详细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内容。当事人再次违法或未履行改正承诺,长兴交通执法队将依法处罚,同时将其违法信息按照规定予以公示。

编辑:蔡筱懿

审核:郭一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