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修订发布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简称《规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规范》是道路客运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规范不断修订完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出台,道路客运领域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对于提升客运安全管理法制化水平、促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我们也要看到,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涉及监管部门、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等多个层面,以及人员素质、车辆技术、市场环境、动态监控、应急处置等诸多环节,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分散于不同的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中,对于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和广大道路客运企业全面了解掌握带来一定不便。为此,三部门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修订出台了《规范》。《规范》详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等具体要求,是一本实用的工具书,很好地回答了道路客运安全生产“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对于帮助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学通弄懂道路客运安全管理要求具有重要作用。此次修订,《规范》又系统梳理《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的新要求,细化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费用使用、驾驶员管理、车辆技术管理和动态监控等相关要求,优化调整了一些操作性差的条款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规范》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规范》是推动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的重要遵循
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体现。从党中央、国务院到部党组,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都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高频调度。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道路客运点多、线长、面广,车辆保有量高,运行线路环境复杂,一直以来都是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正如李小鹏部长强调的,抓安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三个绝不能过高估计”(即任何时候都绝不能过高估计我们的安全生产形势,任何时候都绝不能过高估计我们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任何时候都绝不能过高估计我们交通运输领域保障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和“三个敬畏”(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事实情况也是如此。一方面,随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公益服务机构等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和人员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些基层管理人员对道路客运安全管理体系不够了解,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不会管安全、不愿管安全、不敢管安全的现象,对行业安全管理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道路客运安全监管涉及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不同部门职责,需要多部门同向发力,共同推动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修订出台,集成了各部门安全监管的相关要求,既明确了基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管重点,又加强不同职能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有利于切实落实各方责任、凝聚安全监管合力,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工作格局。
《规范》是推动落实客运企业主体责任的实用手册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特别强调加强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可以说,抓紧抓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就抓住了安全生产的“牛鼻子”。当前,道路客运正处于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类安全风险交织,一旦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将不可避免引发社会关注,造成恶劣影响。从安全调研检查和事故调查发现,一些道路客运企业还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不清晰、能力不适应,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不规范,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规范》站在企业安全管理的角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经费提取使用、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运输组织、动态监控、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等关键环节做出了详尽的制度安排,明确告诉企业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是企业管理者的“教科书”,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
《规范》是推动落实从业人员岗位责任的重要参考
客运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代表企业具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驾驶员等从业人员则是推动安全管理要求落地见效的具体执行者。抓住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等“关键人员”,就抓住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动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便有了强有力的领导保证、组织支撑和执行力。为此,《规范》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要求,并结合道路客运行业实际,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驾驶员、车辆技术管理员、动态监控员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具体从业要求,将安全管理工作细化到基层一线,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位,为从业人员明责履责尽责提供了重要参考。一是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职责。二是明确了各岗位人员通过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传导安全责任,通过安全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的要求。三是明确了驾驶员聘用条件、岗前和日常安全培训考核、身心健康管理、从业行为规定等要求。四是明确了车辆管理人员对于车辆选用、维护保养、安全隐患排查和新能源车辆管理等的具体要求。五是明确了动态监控人员的具体职责,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实时处理、统计分析等动态监控信息处理要求。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定出一个好文件,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落实环节任务更加繁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将充分发挥科研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优选参与《规范》修订工作的资深专家组建讲师团,积极支持部运输服务司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规范》宣贯解读,帮助行业管理人员和道路客运企业人员全面正确理解《规范》的精神和内涵,促进《规范》真正落地见效,为保障道路客运行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贡献行业智库应有力量。
编辑:李宁
审核:连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