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简称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简称执法支队)紧扣素质提升与效能跃升目标,以“三个三”为抓手,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面激活队伍建设活力,锻造新时代交通执法铁军。
“三个坚持”打造忠诚执法队伍
坚持党建引领树品牌。执法支队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不断擦亮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底色。制定《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2025年职工思想教育工作计划》,系统推进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以“执法为民·路上先锋”党建品牌为引领,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智慧党建与智慧执法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工作与执法业务同频共振、互促共进,为全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红色动能。
坚持执法为民践初心。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执法支队制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年度计划和项目清单,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建立健全执法站所长接待日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面对面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举办“为何执法、为谁执法、如何执法”主题演讲比赛,11名参赛选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亲身感悟,用生动的语言、感人至深的故事,讲述一代代新老交通人在执法一线义无反顾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故事,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建功新时代,以实干实绩践行交通人执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坚持规范执法护民生。执法支队树牢主动服务意识,深入交通运输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全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优化升级。规范落实“企业安静期”等工作机制,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出租车趁“节”涨价、拒载、绕行和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说理式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和信用惩戒机制,落实“首违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推行说服教育、警示约谈等包容审慎措施。2024年以来,全系统办理777件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免罚金额超112万元。
“三个常态”夯实队伍发展根基
能力淬炼常态化。执法支队深化“上派下沉”双向交流机制,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执法一线锻炼8人次、基层骨干到州支队顶岗学习14人次,实施大队长、副大队长轮岗交流5人次,打破岗位壁垒,培养复合型人才。
素质提升常态化。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案例剖析、岗位大练兵、案卷评查,组织全系统多形式学习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文书制作、法律法规,开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素质提升大讲堂”,围绕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强制执行、行刑衔接、安全管理、法制宣传等主题授课35期,推行“大队长上讲台”制度,大队长全覆盖授课,执法精英踊跃登台,营造全员学习氛围,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全系统内已有6名同志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青年培养常态化。常态化开展年轻干部座谈会,覆盖“80后”“90后”“00后”执法干部,通过宪法宣誓、交心谈心、意见征集等方式凝聚青年共识。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推荐后备干部人选17名,实施“蹲苗计划”,优先选派年轻干部到急难险重岗位历练。
“三个强化”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
强化典型示范立标杆。聚焦典型辐射带动作用,执法支队在全系统挖掘选树20名爱岗敬业、作风过硬先进典型,以身边的楷模和榜样的力量,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先进典型持续接力、示范引领持续深入、榜样作用持续发挥的良性循环。其中,1名大队长获楚雄州第十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成为全州交通执法干部担当作为行业标杆。
强化薪火传承育精兵。深化“师带徒”机制,实施“双导师”培养计划。通过政治上带头、思想上带路、工作上带领、作风上带动,加快培养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新生力量,形成“以老带新、以新促老”良性循环,传承执法薪火,锻造职业精兵,年内业务导师+廉政导师结对28人。
强化制度保障优生态。落实“四重”导向和“四用四不用”选任要求,制定《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畅通年轻干部成长成才渠道,把选优培树大队长、副大队长作为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着力点,明确重点培养、提拔重用一批扎根基层、敢于担当的基层干部的鲜明导向,局机关和支队机关年轻干部一律从基层选拔,形成良好选人用人导向,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全面激发。
编辑:翟永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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