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4A级景点将可就近租车

2026-03-18 09:49:59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博宇 -标准+

近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出台《支持小微型客车租赁与旅游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围绕线路打造、网点布局、车辆供给及服务升级等维度推出十项具体举措,旨在将云南打造为全国自驾旅游目的地标杆,让游客“驶出高速公路即达景区、就近租车畅游全线”。

《措施》提出,重点围绕雪山冰川、热带雨林等特色资源,打造一批自驾精品线路;不断提升全省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通达条件,完善沿途旅游产品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及功能,强化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更好适应自驾游多样化、个性化出行需求。今年年底前,云南力争实现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对4A级及以上景点全覆盖,并逐步向乡村旅居目的地延伸。

云南交通运输部门将紧密结合游客旅游出行需要,会同场站管理单位,在机场、高铁站、汽车客运站等主要客流集散区域,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网点及停车、充电设施;结合重点旅游城镇布局、游客抵离需求等情况,完善国省干线公路、旅游公路、重要景区、旅居目的地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设施,便利游客取还车和停车充电。同时,鼓励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丰富车型投放,鼓励加大新能源汽车投放力度,满足各类消费需求。

为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云南鼓励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或电子商务平台在热点旅游城市、各州(市)政府所在地,以及国省干线公路、旅游公路沿线,提供异地还车服务,推广“一点租多点还、一城租多城还”等模式,扩大免费或低费异地还车区域范围;建立租赁企业与旅游机构信用评价机制,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切实履行管理义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严格履行汽车租赁备案审查程序,确保“应备尽备”、规范管理。

编辑: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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