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简称走廊)起自我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途经哈萨克斯坦,跨里海连接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向南经土耳其或向西跨越黑海进入欧洲,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连接亚欧大陆的关键通道。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完善立体互联互通网络布局,积极参与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在全球物流格局深刻调整、地缘政治格局复杂演变、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推进走廊建设不仅是我国拓展对外开放空间、保障供应链安全的战略选择,也是推动沿线国家协同发展、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重要路径。

有效分散我国对外贸易物流风险
走廊作为亚欧大陆互联互通的关键替代通道,其战略价值在地缘政治与供应链重构背景下日益凸显。
构建多元物流体系的重要支撑。在俄乌冲突长期化、中东局势动荡和红海航运危机叠加的复杂环境中,亚欧大陆桥和新亚欧大陆桥通道面临被制裁与拥堵风险,马六甲海峡、苏伊士运河国际航线亦存在不确定性。走廊通过“中国—中亚—里海—高加索—欧洲”的路径,可有效分散我国对外贸易的物流风险,增强运输通道多元韧性。
激活内陆开放的经济引擎。走廊不仅将我国陕西西安、重庆等中西部枢纽直接纳入亚欧大陆贸易网络前沿,而且能够带动沿线国家升级基础设施,有力推动沿线加工制造、冷链物流等产业发展,优化区域经济结构,提升走廊沿线国家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水平。
深化区域合作的关键纽带。作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走廊建设促进了我国与中亚、南高加索地区国家在基础设施、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深度对接,有助于将中亚内陆国家从地理孤岛转变为物流枢纽,更有助于深化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构建互利共赢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多方参与格局基本形成
近年来,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共同推动下,走廊建设和运营整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多式联运网络初步成形。铁路方面,哈萨克斯坦多斯特克至莫伊恩特铁路复线改造完成,阿腾科里至热特根铁路现代化升级改造工程完工,通道能力大幅提升;中吉乌铁路相关工程提前启动,建成后将开辟走廊南向新路径,与既有通道形成战略互补,显著增强通道韧性。港口方面,我国连云港港参与的哈萨克斯坦阿克套港集装箱枢纽一期投入运营,阿塞拜疆巴库港、格鲁吉亚波季港同步升级,多式联运枢纽逐步建成。
运量快速增长,常态化运营格局逐步形成。我国多个城市已开通经走廊的常态化班列,依托核心港口枢纽实现货物快速中转,部分线路换装效率大幅提升,货物发运量呈现大幅增长态势。走廊货运量整体呈现指数级增长态势,初步形成了常态化、规模化的运营格局。相关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经走廊运行的集装箱班列达125列,同比增长34.4%。
合作机制逐步完善,多方参与格局基本形成。中国、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土耳其、罗马尼亚等沿线国家依托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国际协会等机构深化协同,持续健全多层次合作机制,推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多方联动的建设格局。同时,欧盟也将走廊列为优先合作项目,进一步推动其融入全球物流网络。
协同破解多重制约因素
目前,走廊建设主要面临四方面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沿线国家部分铁路区段技术标准偏低,通行能力有限。港口专业化设备和后方集疏运体系尚不完善,集装箱处理能力不足。里海水运段通航受限,现有船舶数量有限、船型老旧。
二是跨境运输衔接不畅。沿线各国在海关程序、单证要求、技术标准、费率体系等方面存在差异,急需建立统一、透明的协调机制。货物在边境口岸通关时间过长、不确定性高,叠加多次换装作业,显著推高了通道的物流成本和运输时间。
三是地缘政治与商业环境复杂。走廊涉及国家数量众多,地缘政治格局复杂。沿线部分国家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企业在履行长期商业合约时可能出现履约风险。而非走廊沿线国家正在通过承诺投资、合作等方式介入,也对现有合作项目与市场秩序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四是参与主体间的协同联动有待提升。我国部分参与走廊建设的企业间存在同质化业务,在缺乏有效统筹协调情况下产生的非理性竞争行为,不仅会削弱我国企业在国际项目中的整体议价能力与可持续经营水平,也可能对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国际合作声誉与长期共赢局面产生不利影响。
强化沿线国家政府层面战略对接
立足走廊建设现存突出问题,应从顶层设计、制度协同、风险防范三个方面入手,为深化区域互联互通、推动走廊高质量共建提供思路借鉴。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统筹有力的政策支撑体系。走廊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下亚欧大陆互联互通的关键骨架通道,急需确立其在保障国家供应链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将通道建设纳入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与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议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效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参与走廊建设,重点鼓励参与阿克套港、巴库港等关键瓶颈枢纽节点以及航道、铁路通道的扩能改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引导我国港口、物流、工程等企业在境外项目中实现差异化布局与优势互补,避免同质化竞争和资源内耗,形成合力。
二是深化政府间务实合作,健全规则保障机制。依托双多边合作机制与交流平台,强化沿线国家政府层面战略对接与工作协同,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沟通协商机制,畅通政策交流与事务协调渠道。稳步推动与沿线国家商签更加规范严谨、权责明晰的双多边合作协议,完善经贸投资合作制度,切实维护我国企业合法权益与经营安全。积极推进与沿线国家在政策标准互认、海关便捷通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重点领域深度协作,打通制度堵点、破除流通壁垒,持续提升通道通行能力与综合运输效率。
三是加强国别分析研判,筑牢地缘风险防线。建立完善沿线国家政策法规、营商环境常态化跟踪研判与动态评估机制,持续密切关注区域地缘政治格局、政策调整走向及市场形势变化。深入研判非走廊沿线国家参与走廊建设发展中的战略布局与竞争策略,定期梳理潜在风险隐患,及时发布权威风险预警和实操应对建议,严防各类非市场化举措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引导出海企业强化合规经营意识、树立风险底线思维,运用国际经贸规则与多边机制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稳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国家铁路局规划与标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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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光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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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杨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