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宽体机悄然换成窄体机,为打卡“空中女王”B747或国产大飞机C919而特意购票却扑了空……暑运旺季将至,关于航空公司临时更换机型的投诉正在社交平台持续发酵。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法律与行业标准对此均无明确规定,在法律诉讼案件中,同样的机型更换问题,不同舱位可能得出不同的判决,旅客的机型选择权究竟谁来保障?
宽体机变窄体机引发旅客投诉

“本人于5月末在同程旅行平台购买CZ8849(6月13日北京大兴—成都双流)客票一张,购票时同程及官方App均明确显示执飞机型为A350宽体机。现航司在未以任何形式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单方面将执飞机型变更为A321窄体机,导致乘坐体验明显降级。要求航司就上述违约行为给出解释、改善服务(推动机型变更提前通知的行业规范),并给予合理的里程补偿、经济补偿或非自愿退改等。”6月7日,名为勇敢喵的用户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投诉。此前旅客已致电航司客服,对方答复:“机型调整无法申请补偿,因为大中小机型安全性能和服务标准是一致的”。
记者此前梳理发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有300多条投诉包含“机型更改”关键词。小红书等社交媒体上也有大量关于机型更换的吐槽和维权笔记。投诉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宽体机更换为窄体机,以及具有“打卡”意义的特殊机型(如C919、B747)被替换。“飞友”方先生就是投诉人之一。

“经常在首都和虹桥都遇到B747,就是没坐过。”方先生回忆自己去年被更换机型的经历,“当时我看到CA1157是B747,果断购买了这班。”他特意查了这架飞机的前序航班从纽约飞来,当天早晨抵达首都机场。“我预估时间刚刚好,换机型的可能性应该不大。”
但飞行前一晚,方先生再次打开航司App,发现CA1157的执飞机型已从B747变成A330。但他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他自嘲地叹了口气:“已经习惯了!”后来他查到,这架B747执飞了半小时后的CA1523。
方先生告诉记者,超大型宽体机B747被“飞友”称为“空中女王”,国航目前仍在运营的B747客机仅剩7架,它们是国内最后执飞定期客运航班的747机队,随着时间的推移,将陆续退役。
不少航司还会将机型作为航线的卖点之一。比如,今年3月,国航快线产品增加了北京—西安快线,产品介绍中特别标注部分班次将采用国产大飞机C919执飞。

这款机型同样正在成为飞友们争相打卡的新目标。2024年6月,为体验C919而购票的祝先生同样遭遇了机型变更——东航小程序显示MU2160为C919执飞,登机后发现是机龄11年的A320。东航回复“暂未开通机型调整通知服务”,表示给予500积分补偿。祝先生不满并要求赔偿差价。
“C919目前交付量有限,一旦计划执飞的飞机出现故障,很难找到同款机型替补,被替换成A320或B737便时有发生。”民航业内人士李瀚明坦言。
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勇壮向记者指出,如果航空公司在购票页面将宽体机、特殊机型作为卖点推介航线产品,而后单方面更换机型,且该更换不属于天气原因、飞机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航空公司的这一行为构成违约。
临时调整机型的“合法理由”与成本账
航空博主@停机坪 向记者列举了飞机临时被换的3种常见情形:机械故障是最常见的,飞机在过站或上段飞行时跳出故障代码,可能就要排故数小时,航司需要迅速找一架能替补的飞机,哪怕它比原计划的小一号,也比延误几个小时强;其次是调度问题,任一枢纽机场发生大面积延误、雷雨备降等,整个系统都要重新匹配航班资源;此外还有飞机协调问题,比如一架A基地的飞机要去B地做定检,航司会顺带将它排进A地至B地的航线中执飞。
李瀚明向记者揭示了问题的另一面。航司的收益管理部门会实时监控客座率,如果某班宽体机的实际订座率低于盈亏平衡点,航司为了降本增效,会主动将其换成窄体机,以节省数以吨计的航油消耗和高额的宽体机起降费。反过来,如果客源爆满或前序航班取消导致旅客积压,航司也会“小换大”来进行航班合并。


这种成本管控的成效非常明显。“比如A350有大约300个座位,A320有大约200个座位,航司大概至少能省40%的油钱。”李瀚明直言,“现在油价高涨,机票价格又涨不上去,航司一定是能省则省。”
有旅客认为,航空公司变更机型,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必须向旅客提供补偿。
从国家法律、民航法规来看,暂时没有关于机型变更的明确规定。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的根本目的是安全准时地将旅客从起始地运往目的地,机型变更不会对旅客订立运输合同的目的产生影响。
民用航空法(7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客票应当包括出发地点、目的地点和经停地点以及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其中并未规定客票的内容应当包含机型。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在客票销售阶段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购票人主要服务信息的内容,其中并没有包含机型。
民航新型智库专家林智杰告诉记者,目前,全球大部分航司临时调配机型,一般不对消费者作补偿。“如果临时更换机型给旅客带来的乘坐体验差别较大,航空公司理应对乘客作出合理的补偿,包括退差价。”
“其实民航购票系统完全可以不显示机型,显示机型并不是民航作为运输服务提供方的法定义务,目前显示机型只是延续了行业惯例。”李瀚明说。
两起判决 两种结果
@停机坪 向记者指出:“旅客购买的是‘从A到B的航空运输服务’,而不是‘某一架特定型号飞机的乘坐权’。这一点在售票协议里已经写明,旅客在勾选‘同意条款’点击付款的那一刻,就完成了对这一条款的接受。”

记者查阅多家航司的运输总条件发现,其中均有一条意思相近的条款:航班时刻表中载明的航班时刻或机型,在其公布之日与旅客实际开始旅行之日期间将可能发生变动,航司对该航班时刻或机型不予保证,而且该航班时刻或机型不构成航司与旅客之间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也不构成航司对航班时刻、机型的承诺。
该条款通常藏在购票时底部必须勾选的运输总条件页面中间,字体与普通条款无异,没有弹窗、没有标红,大多数旅客并不会在购票时特别留意。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航空公司单方面变更机型,本身构成违约,而那条“机型不予保证”的运输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通过格式条款减轻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情形,在法律上应当无效。
刘勇壮指出,购票页面公示的执飞机型,系运输合同的一部分,航司单方面变更且未提前告知,法律上可认定为违约行为。但他也坦言,法院判例结果并不统一——关键要看是否“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告知旅客”“服务标准是否实质性降低”。
2021年12月,旅客刘某购买了东航从上海虹桥飞成都双流的公务舱机票。购票页面显示执飞机型为宽体机A350,他支付了两张机票共计3840元。登机后他才发现,实际执飞的是A320。机上乘务员解释“客座率不高”,之后他将东航告上法庭。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即便航空公司因故需要调整机型也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告知旅客,但其并未告知,故东航更改机型的行为明显已构成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酌情确认由被告东航赔偿原告1000元。东航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合理,予以维持。
但类似情形也有法院认为,虽然航空公司临时更换了执飞机型,但航空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旅客安全送至目的地,履行了自身全部合同义务,且并未降低对旅客的服务标准。放客订立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的目的得到有效实现,法院对旅客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刘勇壮指出,这两种判决的核心差异并不在于“机型变不变”,而在于法院认定A350的公务舱平躺座椅换成A320公务舱不可平躺座椅,且没有提前告知,构成了服务标准的实质降低。
“宽体机变为窄体机,从业内共识来说,旅客体验可能会差一点,可以给予一些补偿。但是窄体机之间或者宽体机之间更换,一般没有补偿。”林智杰说,“政策划定了行业服务的底线,针对具体案例,我们鼓励航空公司为旅客提供周到和合理的服务。”
标准缺失 何以维权
“航司是否在航班起飞前,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告知旅客,也是判定航司是否违约的标准之一。”刘勇壮强调。
但事实上,许多旅客都没有在机型更改后,及时收到航司通知。
李瀚明毫不掩饰地回答:“如果提早4小时至5小时通知‘大换小’或降低舱位标准,大批高价值的头等舱、公务舱旅客会立刻选择退票或改签到竞争对手的航班,造成航司直接的收入流失。而拖延到临近登机甚至登机口才告知,旅客由于出行时间紧迫,往往只能被动接受降舱或退而求其次的补偿,这就把旅客‘锁死’在了本航司的航班上。”
这正是许多旅客感受到的“被安排”——航空公司早已决定调换机型,但通知信息偏偏在旅客已经没有时间重新规划行程时才姗姗来迟。
李瀚明认为,问题的症结,归根到底是两个字:标准。
“没有规范标准要求航司一定要告知旅客,或至少提前多久通知旅客。此外,国内航线的两舱服务标准也不明确。比如,A350的公务舱座位可以平躺,但A320的公务舱座位只是宽一些,乘坐体验天壤之别。如果效仿铁路的一等座、二等座和商务座,重新定义民航的舱位标准,比如国内公务舱最低要求是必须平躺,那A320的公务舱可以改名为超级经济舱。”李瀚明说。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7月1日起施行,增设了“旅客权益保护”章节,要求航空公司针对航班延误或取消等情况,及时、准确发布信息通告,告知旅客延误或者取消原因以及航班动态,并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客票变更、食宿安排等旅客服务工作。虽然新版民用航空法未直接针对机型变更问题立法,但在修订过程中,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时指出,越来越多的旅客在航空出行时关注机型选择,建议将“航班延误或者取消的”修改为“航班延误、调整或者取消的”,以确保航司及时准确告知旅客机型调整信息。
刘勇壮建议,航司应提前告知机型变更信息,使旅客拥有更多时间,用于抉择和考量是否改签或退票;在售票信息界面设置更加明显的提醒,让旅客根据计划执飞机型购票的过程中,知晓机型变更风险,从而作出更加谨慎的选择。
刘勇壮也为旅客梳理了一条维权路径:首先留存证据,截图保存购票时的机型信息、航班变更通知短信、选座页面的客舱布局图等。购票页面显示的座椅参数(是否平躺、座椅间距、有无娱乐系统)同样应作为证据保留。
维权要优先联系航司,明确说明是为了特定机型而购票,要求免费改签至同日由该机型执飞的其他航班。若航司拒绝,可向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民航局12326消费者事务中心等平台投诉。
刘勇壮还特别提示应关注时效问题,建议在航班起飞前尽快处理,部分案例显示航班起飞后维权难度会增加。
编辑:刘玢妤
责编:晓飞
审核:姚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