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港海事局健全“四抓闭环”工作机制 防范船舶港内明火作业风险

2026-10-23 19:20:54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郝清华 -标准+

天津新港海事局结合辖区船载件杂货绑扎系固作业特点,牢牢抓住绑扎系固明火作业火灾风险,关口前移抓研判,突出重点抓现场,边查边建抓闭环,举一反三抓宣传,强化港内明火作业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关口前移,提高现场监管命中率。每日召开晨会,汇总研判当日明火作业备案信息,逐一电话确认作业项目、开工时间和人员安排,形成核查清单,统筹执法力量,确保在作业实施期间登轮检查,避免因沟通不畅造成现场监管落空。二是突出重点,及时消除现场风险。围绕三方联合检查机制、船岸通信联络、人员资质和岗前培训、安全员及监护人员履职、消防器材配备、测氧测爆等关键环节开展核查。发现船方、作业方和港方均存在主体责任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涉及三方检查不到位、船岸通信不畅、临时聘用焊工未经培训考核、防火隔离不足、受限处所未按要求测氧测爆等7类隐患问题。执法人员采取当场制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作业,固定证据、明确整改要求,约谈相关作业单位监督整改。三是边查边建,形成闭环监管机制。在专项检查实践基础上,固化形成船舶港内明火作业专项检查闭环监管工作机制,将备案信息每日核对、精准登轮核查、黑名单管理、约谈问题单位、分析汇总等环节衔接联通。针对存在隐患问题的单位,逐项通报隐患和安全风险,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听取整改计划,并通过材料审查、电话核实、现场复查等方式核验整改效果,坚持整改不闭环则作业不复工。针对涉嫌违规作业的船舶、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必须落实上级关于施行明火作业单位黑名单管理的要求,并按照程序向天津海事局报送有关情况。同时,必须落实提级管控和明火作业黑名单管理要求,加强后续备案审查和现场核查。四是举一反三,强化宣传提醒。针对专项检查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制作船舶港内明火作业“十要十不要”温馨提示,围绕十个方面明确要求,面向船舶、码头和作业单位开展现场宣贯,推动安全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作业。

下一步,天津新港海事局将结合现场检查和企业整改情况,持续完善闭环监管机制,推动作业单位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不断提升辖区明火作业风险防控水平。

编辑:邵光磊

责编: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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