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
6月9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批复,同意南充至潼南(川渝界)高速公路采取BOT方式建设。
据悉,南充市、遂宁市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省政府授权南充市人民政府牵头,会同遂宁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川办发〔2014〕94号)等文件规定,依法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严格执行招标工作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并将招标结果及时报送交通运输厅。
编辑:四川频道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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