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高速按照“多元化投资、一元化管理”的发展战略,积极坚持走“多个积极性、多元主体、多种方式”的创新发展之路,并实行“政企分开、集中统一”的高速公路行业监管模式。截至目前,四川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7000公里,建成出川大通道19条,覆盖全省21个市州。高速公路在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大通道、主动脉作用逐步凸显,对路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为切实加强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协调、整合部门力量,早在2012年,四川省以雅西高速公路通车为契机,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高速公路管理“一路四方”联动工作机制,针对桥隧众多、长大纵坡等地形复杂、车辆分流、应急管理难度较大的实际情况,创新性建立了由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高速交警部门、高速公路营运公司组成的“一路四方”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并印发了《雅西高速公路管理联席会议制度》。2015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同意了《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工作长效机制。2015年底,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者、经营者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标志着四川高速公路进入依法管理、路地联动的新阶段,并且从省级层面正式以法规制度的形式确立了高速公路管理“一路四方”联动工作机制。2016年,为切实贯彻落实《条例》,有力整合高速公路“一路四方”资源,四川省先后建立了广安片区、川南片区高速公路管理“一路四方”联动工作机制。2017年,四川省全面推进21个市(州)建立高速公路管理“一路四方”联动工作机制,并已基本实现全覆盖。2018年,为全面巩固和深化市(州)管理“一路四方”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成果,继续深入推进区(市、县)“一路四方”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截至目前,四川省各市(州)126个区(市、县)已建立107个区(市、县)“一路四方”联动工作机制,其中,资阳、宜宾、自贡、绵阳、德阳、广元、遂宁、雅安、巴中、达州、广安、攀枝花、阿坝、凉山等14个市(州)已实现全覆盖,凉山州个别重要地区甚至覆盖到乡(镇)。预计到2018年底,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将实现省、市(州)、县(市、区)三级高速公路管理“一路四方”联动机制全覆盖。
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一路四方”联动工作机制共分为省级—市(州)级—区(县)级三级层面,其中:
省级层面:建立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各高速公路管理及营运公司组成,并明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为牵头单位。主要职责为:在四川省政府领导下,研究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分析高速公路管理形势及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督促有关单位抓好落实;解决涉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相邻省(市)高速公路管理重大问题,促进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组织高速公路管理联合行动,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高速公路管理秩序和运行安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州)级层面:参照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模式,建立由市(州)人民政府、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属地交警部门)、高速公路营运公司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区域内高速公路管理相关事宜,具体建立完善高速公路超限治理、服务区食品卫生监督、非标治理、缓堵保畅、应急保障等联动机制。
县(区)级层面:在市(州)“一路四方”机制运行下,由县(区)人民政府、交通执法大队、交警大队、营运公司管理处等部门,具体落实相关工作决策和部署。
建立高速公路管理“一路四方”联动工作机制,不仅打通了高速公路管理横向和纵向协作渠道、建立了路地联动的有效平台,还对协调研究解决高速公路重大问题,优化完善高速公路管理模式,提升高速公路行业综合治理能力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辑:张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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