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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速首例“4.16假冒水产品运输车逃费案件”成功宣判

2019-10-28 15:28:59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夏璐 -标准+

近期,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稽查监控中心、广巴公司联合成都市石羊场派出所,针对假冒水产品运输车逃费案进行了专项打击,违法车主罗某被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追缴高速公路通行费699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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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现场。

此次“4.16假冒水产品运输车逃费案件”的成功告破,标志着川高稽查监控中心在查办假冒鲜活车案中的假冒水产品运输车实现了突破,在数据分析、证据固定和报案立案方面积累了相应的稽查经验,在法院审理判决的司法实践中开创了假冒水产品运输车案件判处实刑的首起案例,为今后此类逃费案的打击提供了指导性的司法案例。

同时,川高稽查监控中心针对此案,将假冒水产品逃费案件进行总结和梳理,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比对,找出数据差异,通过中心数据稽查平台成功研发出假冒水产品逃费分析模块,对川高公司全路网水产品运输车的数据分析、查验及今后持续打击假冒水产品运输车逃费奠定了基础。

编辑:连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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