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计划用1—2年取得试点任务阶段性成果,3—5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打造一批全区领先的典型样板并进行推广。一是加大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试点任务优先纳入相关规划和建设计划,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在资金、用地、技术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确保试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二是组织试点单位制定交通强区建设试点方案,统筹资源,认真组织实施;围绕重点领域、优势领域、急需领城或关键环节,探索试点经验,确保预期成果可量化、可考核,形成良好示范效应。交通运输厅将加强对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问题,定期总结和报告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等相关情况,有力有效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编辑: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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