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省交通运输厅、重庆市交通局在四川G5013渝蓉高速公路乐至服务区联合举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协作2023”专项启动仪式,这是川渝两地交通执法首次从“合作”转向“协作”。
夯实川渝两地交通行政执法合作基础
自2020年川渝两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署《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协同发展合作备忘录》以来,川渝两地交通运输执法协作深度、广度、精度不断拓展,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川渝两地交通融合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2年1月,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印发《川渝交通执法协作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系机制、信息互通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标准统一机制、应急联动机制5项机制,初步构建了深度合作、互促互补、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为统一处罚裁量基准,有效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2022年3月,川渝两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川渝地区统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统一了路政、运政、港航海事执法领域30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三、七支队积极主动对接毗邻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相关支队,签署协同发展工作协议,开展跨省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2022年,川渝毗邻交通执法大队间开展跨省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跨区域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0余起。
今年3月,重庆市交通局、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管理协同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四大方面14项年度工作要点。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将成渝地区列为全国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区,为进一步深化川渝两地交通执法协作,打造区域执法协作名片指明了方向。
“合作”转向“协作” 拓展深度广度和精度
启动仪式上,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与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共同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协作2023”专项工作备忘录》,为川渝地区交通执法“一体化”发展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协作2023”专项工作备忘录》从深化标准统一、强化联合执法、加强联合普法、优化联系交流等4个方面的16项具体任务提出要求,不断拓展川渝两地交通协同执法的深度、广度和精度。
深化标准统一方面,川渝两地将扩大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覆盖范围,推动出台《川渝地区统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批)》和《川渝黔滇地区统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批)》。配合两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财政局)开展调研,深入沟通交流,推动调整川渝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收费及路产赔(补)偿标准的统一。同时,双方将梳理两地执法管理制度,共同形成《川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汇编(第一批)(送审稿)》,逐步实现两地执法内部管理制度和执法要求的基本一致。
强化联合执法方面,两地将开展道路运政、公路路政领域“卫路”行动,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领域“提质”行动,水路“净航”行动等。还将参与《川渝黔滇交通运输“数字打非治违”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加速推动执法信息化互联共享。同时,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督导考核表》《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勤务考核方案》,开展交叉评议检查活动,推动形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交叉执法评议检查表》,促进两地交通执法水平提升。
加强联合普法和优化联系交流方面,两地将结合5.26“我爱路”主题活动、6月安全生产月、12月宪法宣传周、重大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等重要节点,分类别组织开展川渝交通运输联合普法活动。
作为全国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区,川渝两地将着力推动成渝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协同发展提档升级,持续优化两地交通运输法治营商环境,构建川渝地区交通运输统一大市场,进而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编辑: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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