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

客户端

《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下月施行

2025-06-27 11:14:43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徐航 记者 李洁心 -标准+

近日,《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简称《规定》)经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6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旨在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细化到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及个人,实现全方位、全链条的责任覆盖,为四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同时,对部门监管责任进行详细划分,明确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例如,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各部门需按照职责及时整改或处理,整改情况将作为检查和事故深度调查的重要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对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予以重点强调。针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运输企业,明确了车辆安全技术管理、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动态监控等具体责任,若企业未履行到位,将面临严厉的责任追究。

在个人责任方面,公民被要求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若因个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规定》还建立了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严格按照事故等级和情节,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通过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编辑:翟慧

责编:翟慧

审核:连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