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双版纳州傣历1387年新年节(2025年泼水节)来临之际,许多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瞄准这一巨大客流,在景点周边随意穿行、违法载客、非法营运,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对游客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4月12日,记者在江北街道曼斗路口执勤点看到,执勤队员正向路过的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非法营运、违法载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向驾乘人员宣讲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将自己置于危险边缘,乘车出行时要乘坐具有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据悉,为有效遏制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非法营运现象,维护景点周边交通秩序,保障市民游客出行安全,近期,景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相关工作部署,联合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洪大队,在景点周边对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非法载客行为进行集中联合整治。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陶治勇介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分为江南、江北两个片区,江南片区主要在西双版纳曼听御花园、西双版纳热带花卉园等景区的重点路口、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检查。江北片区主要以告庄西双景景区为中心,在景洪老大桥、西双版纳大桥、黎明大桥分设三个检查点开展检查;查处的主要违法行为有无牌无证、闯红灯灯、超员超载、驾乘人员不带安全头盔等,为市民游客提供安全、有序、便捷的出行环境。

非法运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大、权益无保障、扰乱市场秩序等危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洪大队执法二中队中队长罗晨熙也提醒广大市民游客:“要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出行时选择乘坐正规合法的客运班车、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公交车,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出行时要注意查看车辆的营运标识和相关证件,如发现乘坐非法营运的黑车,请保留证据,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举报并配合调查。”
编辑:张家顺
责编:
审核:潘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