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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出台

2024-12-31 15:13:37 来源: 作者:牛聪 -标准+

12月31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简称《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通过构建生态、鼓励创新、完善标准多措并举,固化北京自动驾驶实践经验,解决制约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的突出问题,为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和规范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促进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和产业实现持续、规范、健康发展。《条例》共7章48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自动驾驶工作总体要求。明确条例的适用范围和自动驾驶汽车的定义,规定了北京市鼓励自动驾驶汽车多种技术路线发展及融合,相关工作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原则及总体方向。

二是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产业链生态构建、关键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数据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规定,为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发展营造积极、稳定的发展环境。《条例》首次提出支持打造测试评价体系,提升自动驾驶汽车整车和零部件测试评价和认证能力,为开展创新应用活动提供支撑保障。

三是明确鼓励多种技术路线融合发展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全市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服务管理平台、低时延高可靠的通信网络及高精度地图建设,赋能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建设。

四是全环节规范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包容审慎监管。明确自动驾驶应用场景类型、推进工作要求、适用情形和办理流程,明确安全评估制度,以及上路通行期间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的安全规范。

五是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安全保障的相关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条例》明确道路应用试点主体的各类责任,规定相关企业依法落实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要求,有关部门强化自动驾驶汽车风险与突发事件应对。明确涉及自动驾驶汽车测绘活动规范和创新应用活动中购买保险的相关要求。

根据《条例》,北京市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出行服务,自动驾驶车辆经过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安全评估等程序后,可申请开展道路应用试点。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将从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应用场景实施、道路应用试点管理和落实法律责任四方面推动《条例》落实。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王宁介绍:“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改造现有路侧基础设施的方式推进本市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新建、改扩建道路,同步结合智慧交通发展规划和自动驾驶汽车发展规划要求,与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衔接。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道路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分阶段、按区域开放重点应用场景,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场景落地计划。关于运营主体、运营期限、运营车辆、从业人员等道路应用试点活动制定更详细的管理办法,规范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并严格根据《条例》规定,加强道路应用试点行业管理,提升安全水平。”

据了解,北京市率先规划建设全国首个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围绕“车、路、云、网、图、安全”六大要素,通过践行车路云一体化中国方案,构建国内领先的“2+5+N”自动驾驶创新政策体系,建立覆盖“事前准入—事中监管—事后分析”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目前,北京市已完成覆盖600平方公里的路侧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区累计测试里程超过3200万公里,涵盖智能网联乘用车、无人小巴、无人配送、无人巡逻、干线物流和自动驾驶环卫等八大类试点示范应用场景,实现了机场、火车站、副中心三大建筑等关键场景的自动驾驶接驳,京津塘高速自动驾驶干线物流场景全面打通。吸引了超120家自动驾驶汽车上下游企业,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成为我国自动驾驶产业创新高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主任王磊表示,下一步,示范区将持续开展政策创新,推动场景拓展更新,加快推动机场、火车站往返城区的接驳场景对外开放,深入推进旅游、环卫、物流、园区等特色场景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服务管理平台,深化数据应用探索,构建统一智慧交通和智能网联数据底座,推广智慧化线路规划、交通执法和信控优化,为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提供模板。打造车路云数据利用产品体系,为提高自动驾驶系统开发效率、增强场景模拟仿真水平提供北京参考。

编辑:牛聪

责编:张梦怡

审核:郭一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