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出行更保民生 广州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技术规范》发布

2025-01-17 15:53:46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记者 李旭雅 -标准+

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推进,需挖掘城市道路的民生工程日益增加,施工路段常常出现路面破损、坑洞等问题,影响着广大群众的出行体验。针对道路挖掘后修复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广州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和关于成立道路挖掘修复工程专家库的通知,通过“《新规范》+专家库+新监管措施”的组合拳,引导各民生工程行业深度参与,推进营造良好的道路环境,力求在保民生和保出行两方面达到平衡。

记者了解到,《新规范》有四大亮点。一是弥补制度缺陷,设计规范有据可依。针对因管线施工开挖城市道路修复后很快就出现沉降、裂缝和坑洼等问题,《新规范》对专项挖掘修复设计、修复车道范围、回填材料、分层压实等工艺作出更详实的规定,有效解决以往工程收尾阶段容易出现道路修复资金匮乏的问题。二是新标记亮丽醒目,责任更清职责更明。《新规范》新增挖掘临时修复应设置临时路面文字标记,该标记应采用橙色标记且与施工警示、限速等标志配合使用,文字标记内容需写明管线或实施主体内容,待永久恢复路面时,该标记将清除。三是新规技术焕新,排解噪音扰民之苦。针对路面临时修复铺设钢板后,车辆经过发出“哐当”声扰民问题,《新规范》新增临时修复设计的篇章,特别规定了临时覆盖的钢板边角应打磨圆顺并进行防滑和降噪处理、钢板与旧路面的高差应不大于10 mm等要求,最大化保障出行舒适性,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四是重视质量管控,质监机构须明责履职。《新规范》新增质量控制与验收要点,明确施工单位应有健全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同时,明确挖掘修复工程从施工进场所采用的主要材料应进行现场抽检至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并作出质量自评等质量管控环节均作出了具体要求。

为切实保障《新规范》落地实施的成效,广州交通联合各行各业结合《新规范》的出台同步成立道路挖掘修复工程专家库,专家库由各民生工程行业推荐的“金牌大厨”坐镇,为做好“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这道菜添柴加火。专家库成员不仅横向覆盖地铁、水务、供电、燃气等民生行业单位,而且纵向打通科研、设计、评审、检测、施工等涉及道路挖掘修复全周期工作链条。

《新规范》历经三年修订,新增了明确道路挖掘临时修复及快速修复、掘路修复质量控制与验收、技术档案管理等规定,对实际挖掘修复施工更具指导性作用,适用范围更广。

编辑:李旭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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