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某物流服务企业在福州高速公路的3.6万元交通事故路产损坏赔偿款,由人保财险福州公司直接赔付到位,当事人无需先行垫付路产赔补偿费用,也无需在理赔环节中反复奔波。
这是“福路无忧”路产快处直赔机制在福州落地见效的缩影。4月28日,福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简称“福州高速执法支队”)与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福建省高速集团福州管理分公司签订“福路无忧”——路产快处直赔合作三方备忘录。
与福建省内其他地市不同,福州市无独立的地方性保险行业协会,辖区内保险机构归属于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统一管理。在此特殊情况下,福州高速执法支队立足实际、主动破局,经过多轮沟通与协调,选择与福州地区市场份额最大的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先行签订合作备忘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根据备忘录,针对福建省高速集团福州管理分公司辖区高速公路上发生的单方全责交通事故(涉及免赔情形除外),当事人在现场只需签署一份《直赔转账授权书》,后续定损、理赔、赔付等环节将由执法机构、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与保险公司通过“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机制直接对接完成。
此次三方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深化了“5+N”协作机制。下一步,福州高速执法支队将以此次合作为基础,加快与平安、太平洋等其他较大保险机构的沟通协作,逐步扩大福州高速公路“福路无忧”路产快处直赔机制覆盖面,以推进重大民生实事工作为导向,不断提升高速公路行政执法工作质量,让广大出行群众感受到更便捷高效的服务保障。
编辑:张博程
责编:李宁
审核: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