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支队第一大队大队长 义科林

2000年,我加入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开展路面巡查、超限车辆治理、路域管理、施工安全监管、应急事件处置响应等工作。2022年起,我的工作内容新增航道执法监管。自此,守护漓江航道安全畅通,成为我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一次,我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某施工方在航道内挖取砂石用于修筑施工便道,大型机械在漓江航道的不规范施工作业,危害航道通航条件,威胁漓江生态安全。我带队仔细核查施工全流程,细致比对航道维护标准,向施工人员讲解漓江航道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的意义。面对施工方的说情与拖延,我坚守执法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立案调查、依法处罚。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为从源头防范航道违规作业行为,我没有对该起违法行为一罚了之,而是主动牵头,先后组织召开3次沿江施工项目协调会,邀请所有在建项目负责人、施工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提前全面排查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航道安全和生态破坏隐患。同时,向各施工方讲明航道施工规范和生态保护要求,强化施工方的安全与环保意识。
漓江流域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职权交叉、协调难度大。为此,我探索“党建+联合”“部门+联合”模式,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创建“漓江护航先锋”党建品牌,联合海事、景区派出所等多个部门成立“漓江青绿”党建联盟,并与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巡查监管辖区航道,共同商讨解决漓江沿岸非法采砂、施工、捕鱼、倾倒建筑垃圾等“老大难”问题。
我推出“监管+普法宣传+服务+社会监督员+N”的护江模式,在漓江沿岸村镇设立4个“漓江护航先锋”普法站,走进村镇、渡口、码头,用接地气的方言向村民讲解航道保护法律法规、生态保护知识,教大家识别各类破坏航道的违规行为,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漓江保护中来。
考虑到常年航行在漓江的游船驾驶员较为熟悉航道实际情况,是航道安全的“移动观察者”,我在原有社会监督员的基础上,进一步邀请游船驾驶员参与航道监督,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鼓励他们及时反映航道内的违规行为、安全隐患。如今,这些遍布漓江的“移动观察者”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破坏航道的违规行为在萌芽状态就被及时发现、制止,营造了“交通执法+群众参与”的全民护江氛围。
编辑:袁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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