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如违反相关规定最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此外还规定,应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
快递小包裹,关系经济发展大局面。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快递年业务量已突破1320亿件。这项“硬核”数据,凸显我国快递业高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展现出国内消费市场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
客观而言,将快递放置于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是一种服务创新,为无法及时签收的用户提供了方便,同时也为快递员节省了可贵的时间成本。
然而,在充分肯定给用户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容回避的新问题和新矛盾:不少快递员“未经用户同意”,随手将快递放置快递箱或快递服务站,甚至有的快递员还未给用户开始派送,就擅自作主代为签收。如此,既大大影响到用户体验,剥夺了用户的选择权,严重损害用户的切身权益,也由此产生大量纠纷,伤害到快递企业自身的服务形象。基于此背景,《办法》提出对擅自将快递投至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顶格可罚3万元,这不仅明确了快递企业的主体责任及具体罚则,为快递“快而不递”划定了一条监管红线,从而倒逼快递企业强化“最后一公里”服务管理,也给相关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明晰答案,能起到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以及不得“抛扔快件、踩踏快件”,并针对性明确了处罚规定,此举符合民意、顺应民心,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切中快递服务“痛点”,充分体现出国家层面针对快递迅猛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制度安排,全面强化了对消费者接受快递服务的法治保障。
送货到门,当面签收,是快递服务的法定要求,也是快递企业服务应有的标配。不过,也应该正视,在大数据算法约束下,快递员争分夺秒奔跑十分辛苦,无法及时联系到用户确实也是经常面临的现实难题。
要想真正扭转快递“快而不递”顽疾,一方面要让《办法》长出“牙齿”来,以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让快递企业在法规约束引导下,增强做好投递服务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也应关心快递员面临的现实难题,督促快递企业依据既有制度安排,进一步完善内部服务流程和考核机制,合理划分派送区域,增加快递人员数量,防止将矛盾与成本恣意转嫁给快递员和用户。
此外,社会各界也应该共同支持快递服务业,为快递员投送到门提供便利。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市朝阳区苹果派小区禁止外卖和快递车辆进入,就成为快件投送到户的现实障碍。这类情况并不在少数,如何解决,还需要各方面相向而行、共同努力。
编辑:李宁
审核:连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