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物保护与历史保护,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保护观。而交通遗产,恰恰是最需要历史保护观的遗产类型。交通遗产是大地上的史书,每一条古道、每一段运河、每一座驿站,都是这部巨著中承前启后的篇章。然而,它无法被传统文物保护框架所容纳,建立独立的保护思想、保护体系和学术生态,方能让这一独特的文化类型得到应有的尊重与守护。
交通遗产天然契合历史保护观。一条古道,真正有价值的不只是古桥、古驿站,更是整条路线的走向、它与山川地貌的关系、沿线的小道、千百年来行者留下的足迹。这些无法用“文物”来界定,但这恰恰是交通遗产的灵魂。一条古道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连续性,保护几个孤立的节点,却让中间的线路消失,道路就不再是道路。这种脉络和线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价值,只有历史保护观才能把握。一条使用了上千年的古道,可能同时遗存唐宋的基址、明清的路面、民国的里程碑。在文物保护观下,这可能被视为“不纯”。但在历史保护观下,这种“层累”恰恰是它最珍贵的特质,因为它记录了一部完整的道路生命史。
塑造交通遗产的独立品格。交通遗产保护强调线路和网络的保护,而非孤立的节点保护。它的目标是还原真正的交通历史,而非单纯保存构筑物。交通历史是古人如何跨越山川的历史,是人类如何实现交流、交往和融合的历史,是文明如何流动传播的历史。保护交通遗产,本质是保护人类活动的印记。这是一种以“史”为中心的保护体系,包括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物。那些未被认定为文物的古道,那些看似普通的驿站遗址,那些承载着集体记忆的老站房,都在这个保护视野之内。交通遗产的跨区域性、线性特征、与自然环境的紧密关联,决定了它多学科交叉的研究范式,历史学、地理学、社会学、工程学、考古学、民俗学、遗产学等都需要共同参与。
构建交通遗产的保护体系。在实体层,重在解决“物”的保存问题,需要遵循文物保护的基本规范,确保实物遗存的安全与完整。在历史层,保护对象不仅是交通遗产,还包括交通遗迹、交通遗址——那些已经部分损毁、尚未被认定为文物但具有历史价值的遗存。历史层保护的是道路的走向与脉络,是不同时代在道路上留下的叠加痕迹,是道路与山川地貌的关系,是那些已经消失但史料可证的路线。这些无法用“文物”来界定,构成了交通历史的骨架。在文化层,交通文化保护包括收集、挖掘、保护历史文献资料,开展展示、报告、宣传等阐释活动,推进交通学术研究;组织交通遗产的修复、保护与拓展利用。更重要的是,文化层还要保护那些非物质层面的遗产——沿途居民口耳相传的记忆、代代延续的交通民俗,那些与道路共生的歌谣、号子、传说。这些非物质层面的记忆,才是交通遗产的“魂”。
明确交通遗产的保护方式。针对价值突出、保存较好的关键遗存,如具有代表性的古道、古桥、古码头、古驿站、古关隘等,这类不可移动物质遗存需要采用严格的保护标准,确保其核心价值得到充分守护。此外,需要系统保护完整的交通线路或网络,包括道路本体、沿线设施、视觉环境、衍生文化要素等。系统保护思维要求我们,不仅要保护关键节点,更要保护连接节点的历史廊道;不仅要保护道路本身,更要保护道路穿行的山川和城乡环境风貌;不仅要保护主路,更要保护与之关联的支线、铺递、关隘。针对已损毁但史料翔实的遗产,还需要采用数字技术进行虚拟复原,建立高精度数字档案,实现“数字永生”。
守住交通遗产的工作底线。修复不是改造,更不是美化;利用不是消耗,更不是榨取;更新不是推倒重来。我们需要警惕两种倾向,一是过度干预,把崎岖的古道修成平坦的游步道,看似好走了,实则丢失了历史信息。二是不当修复,用现代工艺、现代材料“翻新如新”,抹去了岁月的痕迹。任何利用都必须以保护为前提,不能为了短期利益牺牲长远价值,我们还要警惕过度旅游开发对遗产本体的损耗。在当代交通建设与城乡发展中,应建立遗产避让机制和古今融合机制。新的道路选线,能否主动绕开老道,能否让老道作为慢行绿道、文化步道获得新生,这些都需要在更新决策中予以充分考虑。
总而言之,交通遗产保护的对象,既包括历史层的交通遗迹与遗址,也包括文化层的文献、记忆与民俗。在此过程中,要用历史保护观指导保护实践,用对待历史文献的敬畏心去对待每一寸古道,让后代能够读到真实的历史。面向“十五五”,需要建立交通运输行业牵头,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界支撑、社群参与的保护机制,更要鼓励交通遗产沿线居民成为守护者和讲述者,因为他们最懂得道路的意义,他们的记忆本身就是遗产的一部分。
(叶桢翔单位系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李磊单位系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综合运输研究中心)
编辑: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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