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并将“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列为重点任务。这标志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心已由行政主导的清理整治转向法治引领的长效机制建设,对于长期受地方保护和低水平竞争困扰的客车行业而言,无疑是破局的关键契机。
近年来,客车行业尤其是城市公交车领域,地方保护的“隐形围墙”依然顽固。在市场准入层面,部分地方政府通过设置本地业绩要求、合资合作门槛等方式,限制外地企业公平参与竞争,一些企业不得不“借壳”投标,使得产品竞争异化为资源属地化竞争;通过合作协议、会议纪要等方式,以“合作”之名,行“指定”之实,在招标前就内定本地企业。在技术标准层面,个别地方以“适配本地路况”为名,在招标文件中为本地企业“量身定做”技术参数,设置与国家推广政策相悖的技术参数,构成事实性排他招标,阻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自由流通。更有甚者,“内卷式”低价竞争仍在侵蚀行业生态——低于合理成本的报价屡屡中标,迫使部分企业牺牲品质保价格,行业竞争偏离技术创新与服务质量的核心轨道。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地方保护主义的惯性思维和制度性障碍。一些地方将公交车购置与本地产业支持挂钩,在财政考核压力下形成“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潜规则。这不仅阻碍了要素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顺畅流动,也制约了真正具备技术实力的企业公平参与竞争,更影响了公共交通服务品质的持续提升。
破解困局,法治是最可靠的利器。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明确将从制度建设上向纵深推进,即“一个条例、两张清单和三项制度”——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出台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和招商引资鼓励与禁止事项清单,完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同时强调,要“以更大力度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堵点卡点,坚决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今年2月起施行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明确要求不得以本地区业绩、成立年限等作为招标投标活动加分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就《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聚焦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某大城市公交采购项目中,多家外地企业凭借技术优势和全生命周期成本优势获得主要份额,本地企业并未显现出明显的“地缘优势”。这一案例虽为个例,却折射出“市场择优”正逐步取代“地方保护”的积极信号。当新能源公交车的全生命周期成本、技术可靠性、运营效率成为采购核心考量,任何企业无论身在何处,都将在公平赛场上接受检验。这种竞争态势,对全国公交采购市场将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客车行业的意义远不止于打破壁垒,更在于构建长期竞争新优势。当地方保护的高墙渐次拆除,低水平的“拼价格”转向高水平的“拼价值”——拼技术研发的厚度、拼产品质量的可靠性、拼全生命周期成本的控制能力、拼售后服务的品质。这才是客车行业摆脱“内卷”、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正道。
编辑:王慧欣
责编:郑敏慧
审核:闫新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