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 推动航贸数字化高质量发展

2026-05-14 10:16:43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院长 柳鹏 -标准+

电子单证是航贸数字化的重要载体,也是航贸数字化创新发展的关键抓手。为促进电子单证推广应用,近期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出台《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简称《规定》),将为电子单证的推广应用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力推动我国航贸数字化健康发展,抢抓数字时代航运贸易规则话语权。

《规定》出台恰逢其时

当前,我国航贸数字化加速推进,电子单证应用全面起势,产业基础、制度保障、技术支撑日臻成熟。此时出台《规定》,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破解行业痛点、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更将为我国深度参与全球航贸数字化治理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产业生态成熟,为《规定》出台打下实践基础。航运核心场景应用成效凸显,海运集装箱电子提单、电子放货实现突破应用,从港口运行到物流运输,从贸易交易到金融服务,全链条数字化应用积极推广,切实解决了海运集装箱运输纸质单证流转慢、成本高、易造假等行业顽疾,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特别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数字化转型纵深推进,长江航运数据中心建成投用,实现港、船、货、企等主体数据链路贯通;依托集运MaaS(国际集装箱运输服务平台),口岸单证电子化覆盖率提升至98%以上,物流全流程可视化追踪率突破95%。上海大宗商品数字化改革、重庆“一单制”数字提单、“丝路云链”国际认证等成果丰硕,开放包容的产业生态初步形成。

二是法律体系日趋完善,为《规定》出台提供了上位法依据。新修订的海商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电子运输记录的法律地位和主要适用规则。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今年3月1日起施行,首次以法律形式系统确立了数字贸易发展与治理框架,明确支持电子提单、电子发票等使用,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

三是技术创新应用加速落地,为《规定》出台强化技术支撑。区块链、大数据、电子签名等技术保障可靠、深度赋能,在不同的应用场景得到了全面验证。例如我国航贸区块链网络支撑建立了国内大宗商品贸易可信数据流通体系;上海推进的大宗商品贸易数字化改革,已实现仓单登记、交易、融资、发票赋额等环节多部门可信协同。

坚持问题导向 规范安全与促进创新并重

电子单证的推广应用涉及法律关系调整、标准统一、流程再造、生态构建和传统行业观念转变等关键问题,在实践中还面临一系列挑战。《规定》坚持规范安全与促进创新并重的原则,针对性、系统性破解了当前电子单证应用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为电子单证的全面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针对法律效力不统一、跨境互认难、纸质数字“双轨制”等问题,《规定》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定义了电子提单、仓单等核心单证及各类参与主体,厘清权责边界,增强电子单证应用的可操作性、规范性。

二是针对存在信息孤岛现象、数据标准不够统一、“链与链”之间交互难等问题,《规定》明确由国家网信部门牵头,工信、交通运输、商务、海关、金融等十余个部门加强政策协同,依据各自职责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有利于打破信息孤岛和监管壁垒,形成合力。

三是针对传统作业习惯与流程再造矛盾、权责划分不明确带来的风险,《规定》明确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协作,在开展业务时认可、使用电子单证,且合理划分了权责,将有效拓展电子单证应用场景,不断提升业务应用数字化水平,促进电子单证规模化推广。

落实《规定》要求 推动航贸数字化高质量发展

《规定》的出台,为航贸数字化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对促进航运贸易便利化与安全韧性水平提升、培育航贸新业态、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行业内要以《规定》实施为契机,强化数字赋能、创新体制机制、聚集资源要素,拓展和丰富应用场景,加快推动航贸数字化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区块链、大数据、AI等技术,持续推进航贸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链条数据透明、可视化,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和区域协同效能。依托航贸数字化平台建设,构建交通物流可信数据空间,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加快港航贸多元数据接入,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强化高质量的数据供给。

二是拓展场景创新应用。聚焦物流供应链、航运贸易、金融保险、政务服务等领域,推进航贸数字化扩围提质上量。深入推进电子提单、电子放货、电子信用证开立等在主要港口推广应用,推广“电子提单+电子放货”联动模式,提升进口无纸化换单比例。从集装箱向散杂货、滚装货物运输等场景加速拓展。推动电子提单、电子运单等电子单证在多式联运全链条应用,加快“一单制”“一箱制”“一票制”落地,实现货物运输物流单据的顺畅流转。积极推进国际航运数字化走廊建设,以电子提单、电子信用证开立等为重点推动电子单证国际互认,推动建立多国互认的航贸数字化电子单证体系。

三是强化技术创新研发。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港航贸领域的研发应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协同合作,研发应用电子单证等港航贸数字化服务产品,推进基于区块链的港航贸数字化网络建设。加强既懂港航贸业务又掌握数字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培养。

四是加快完善电子单证标准。重点完善电子单证相关标准,推进航贸数字化标准制修订。统一数据标准和规范,推动港口、航运、贸易企业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加强国际标准化合作,推动电子单证国际标准制定。

五是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技术合作与成果转化,大力支持电子单证流转,推动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分布式协同数据链建设,实现多式联运数据互联互通,赋能港航贸业务协同。强化政府部门之间、企业之间、政企之间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推动电子单证应用走深走实。

编辑:陈雪飞

责编:陈雪飞

审核:连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