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上海国际航运绿色燃料加注中心和交易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近日,上海仲裁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组织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上海知识产权仲裁院开展专题研究,共同制定《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上海知识产权仲裁院助力“两个中心”建设若干举措的意见》(简称《意见》),以仲裁专业力量赋能绿色燃料加注与交易体系建设。
海事仲裁作为国际航运界普遍认可和广泛采用的争议解决方式,以其专业性、高效性、灵活性以及裁决在国际上得到承认与执行的独特优势,公平高效地解决海事海商争议,在维护全球供应链稳定畅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意见》明确,两院将紧扣《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仲裁在航运和知识产权领域的制度优势,围绕平台建设、制度创新、服务协同等方面,全面助力“两个中心”高质量建设。具体举措包括:
推动临时仲裁实现实质性突破。抓住“两个中心”落户临港新片区、业务涉外性强、与航运海事高度契合的契机,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和上海知识产权仲裁院将加大临时仲裁探索力度,力争在2026年实现从“零的突破”向实质性发展转变,提升上海在国际航运仲裁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推出绿色燃料与船舶交易示范合同。在已有涉港涉航涉水示范合同基础上,两院将加快制定绿色燃料加注服务合同、船舶交易合同等示范文本,力争纳入上海市政府重大项目清单,通过仲裁条款的制度设计,将仲裁服务深度嵌入“两个中心”建设全流程。
加快设立航运保险追偿仲裁平台。依托上海仲裁委员会临港国际仲裁中心平台,在临港管委会的支持下,联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促进会、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推动成立航运保险追偿仲裁平台,以满足不断增长的航运保险市场纠纷解决的需求。
制定绿色燃料与知识产权专项仲裁规则。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将针对LNG、甲醇、氨、氢等绿色燃料相关争议,探索“快速立案、快速组庭、快速审理”机制,制定专门仲裁规则;上海知识产权仲裁院将聚焦绿色燃料核心技术领域,制定知识产权专项仲裁指引,明确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技术秘密侵权等新型纠纷的仲裁规则,以知识产权全周期保护激发绿色能源技术创新活力。
构建多方协同服务机制。两院将加强与上海海事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沟通协作,优化仲裁与司法衔接流程;联合中国船东协会、中国港口协会等行业协会,开展绿色燃料仲裁宣传、示范条款推广、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行业对仲裁的认知度与信任度。
“两个中心”建设是国家推动航运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也是上海提升国际航运中心能级的战略契机。上海仲裁委员会将以制度创新为驱动,以专业服务为支撑,持续赋能绿色燃料加注与交易体系建设,助力上海在全球航运绿色发展中抢占先机、树立标杆。
编辑:李思颖
责编:蒋利
审核:姜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