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井冈山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以案促改、主动牵头,补齐非通航水域游船安全监管短板——

撤掉一纸罚单 形成一套机制

2026-07-02 10:26:37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刘受敏 -标准+

一次主动纠错,折射执法理念转变;一项机制创新,破解行业监管难题。近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案件评查中,主动纠正一起法律适用不当的行政处罚,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建立非通航水域游船项目安全监管机制,实现标本兼治。

“罚单撤了,我们的责任没撤”

此前,井冈山一景区无证开展水上旅游项目,井冈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然而,在随后开展的案件评查中,井冈山市执法监督部门发现此前处罚属于法律适用不当。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条例适用的前提是始发港、挂靠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因涉案水域属于非通航水域,故处罚依据适用不当。

对此,井冈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没有回避,而是第一时间启动内部纠错程序,主动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向企业解释说明。

“罚单撤了,但我们的责任没有撤。”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工作不能止步于‘一罚了之’,更要解决实际问题。对非通航水域的安全监管,我们既不能缺位,更不能错位。”

执法大队清醒地认识到,案件背后折射出非通航水域从事旅客运输安全监管存在系统性空白:非通航水域的水上客运,在国家层面缺乏直接的上位法律依据;安全监管责任不明确,交通运输、水利、文旅、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之间职责边界模糊;安全生产条件不清晰,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部门监管都缺乏依据。

为解决系列监管难题,井冈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动牵头对全市非通航水域游船项目进行梳理排查,针对监管盲区,明确“联合备案、明确责任、报请上级”的整治方案,全力推动辖区非通航水域游船安全监管规范治理。

非通航水域安全从无人管到合力管

在井冈山市政府统筹下,交通运输、水利、文旅、应急管理、公安等多部门联动会商,以规范性文件固化监管举措,构建起多方联动、协同共治的全新监管体系。

当地建立多部门联合备案制度,明确非通航水域从事客运旅游经营的项目,必须向交通运输、水利、文旅、应急管理、公安5部门联合备案;明晰各部门监管责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船舶适航和船员资格,水利部门负责水域使用和安全影响评估,文旅部门负责旅游服务质量及游客安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及应急救援协调,公安部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和治安秩序维护;明确安全生产条件,对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备、救生消防设施、应急预案、保险购买、治安防范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

新的监管体系落地后,涉事企业率先完成联合备案。“以前经营不知合规标准,如今流程清晰、标准明确,企业发展也更有底气了。”一位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景区水上旅游项目已全面合规运营,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我们要解决具体问题,更要建立长效机制。”井冈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地将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次执法过程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温度。



编辑:温晓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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