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试点启用电子行政执法证

2026-07-03 15:01:50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本报记者 谢梓君 -标准+

据国家邮政局消息,为保障和监督邮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国家邮政局决定在黑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试点启用电子行政执法证,该证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效力。

自6月15日起,3个试点省份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已经取得电子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可以通过“掌上办公”手机App的“执法监督”模块打开并出示电子行政执法证,表明执法人员身份。适用对象为今年6月1日之后,新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或需要换发行政执法证的人员。通过拍照、截图等方式形成的行政执法证图像,不能作为电子行政执法证对外出示。

社会公众可登录相应试点省份邮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的“执法人员公示”页面,或扫描电子行政执法证上的二维码,对电子行政执法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询。

编辑:陈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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