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马军胜:修订邮政法保障用户权益

2024-03-07 10:55:50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记者 刘玢妤 -标准+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简称邮政法)于2009年全面修订出台,是当前邮政快递行业的基本法。十几年来,在邮政法支撑保障下,我国邮政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环境和行业发展形态的变迁,邮政快递行业面临着日趋复杂的治理形势。

全国政协常委、国家邮政局原局长马军胜提出,当前邮政法的制度设计存在着与改革决策和法律体系不适应、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应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法律导向、完善管理赋权、优化制度衔接,为破解治理难题提供法治保障。马军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对邮政法10余个法条提出了相应修改意见。

比如,邮政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这一规定将快递企业承诺时限作为前提,是从企业视角出发的。“但当前的快递服务合同缔结方式多种多样,更强调用户在缔约中的参与权。用户已不再满足于被动接受快递企业承诺的时限,而是提出了个性化需求。”马军胜认为,邮政法部分规定已不能完全适用发展现状,应当进行修订。

在互联网背景下,邮政快递行业信息化网络化运行特征和海量用户数据所产生的信息安全隐患不容小觑。马军胜指出,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陆续发布。相应地,邮政法需做好制度衔接,加大治理力度,防控信息安全风险。

“希望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启动并推进邮政法修订程序,广泛开展立法调研,确保立法质量,争取早日取得成果,更好回应社会各界期盼。”马军胜说。

编辑:翟慧

审核:连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