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徐州航务中心徐州航道管理站与省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局连徐支队第四大队联合建立高速公路跨运河桥梁陆水协同监管机制,着力消除跨河桥梁安全管理“结合部”盲区。
厘清职责边界,一张清单管到底。针对高速公路跨苏北运河桥梁监管中桥涵标、净高标牌、桥柱灯等设施维护责任交叉问题,双方系统梳理职责,明确连徐支队四大队侧重桥下空间及路域环境,航道站侧重桥区水域通航与助航标志。将衔接不畅环节纳入联动工作清单,确保问题发现即响应。

建立“三互”机制,吹哨报到全覆盖。双方确立信息互通、执法互助、监管互补三项制度。桥涵标异常或高空坠物隐患即时告知,涉水涉路施工许可严把安全关口,桥梁改扩建等工程实行“一家吹哨、两家报到”,定期开展联合巡检,杜绝重复检查与监管真空。
引入“枫桥经验”,执法服务有温度。双方交流“水上枫桥”与“高速雷锋车”服务模式,计划将调解与普法延伸至桥区船头,联合开展安全宣传与志愿服务,推动说理式执法、前置式调解,让矛盾化解在萌芽,服务体现在一线。
下一步,徐州航务中心将以助航标志联合巡检为切入口,推动联动常态化、信息实时化、应急一体化,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创建,力争形成可推广的陆水协同监管经验,护航苏北运河“黄金水道”安全畅通。
编辑:王肖丰
责编:付饶
审核:潘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