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净化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安全通行能力。5月21日,湖南衡邵公司联合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对K48公里处违章建筑依法拆除。拆除过程平稳顺利,当事人主动提供拆除机械及施工人员,让压在工作人员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4月上旬,湖南衡邵公司路管员巡查发现,邵阳往衡阳方向K48公里建筑控制区内修建了钢架棚,修建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该处施工点距离蒸水河Ⅰ号桥不足200米,而桥下为蒸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属于敏感水源点。如果不及早拆除,不仅影响沿途生态农田景观,而且钢棚架设的遮阳网、塑料薄膜在大风天气时,也容易飘散到高速公路引发主线交通事故。经过路管员的走访调查,得知此钢架棚是当地农户为增加经济效益,利用空旷地搭建的“育秧铁架棚”。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当事人将钢棚搭建在了公路建筑控制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规定。
发现违法案件后,湖南衡邵公司路管员立即联合衡阳市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展开行动,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拆除。当事人虽然口头上表示理解执法工作,但由于投入建造成本多,并不情愿拆除,存在一定程度的抵触情绪。据当事人估算,钢架棚及地面硬化共投入数万元,拆除及重建预计损失较大,一本经济账清楚摆在眼前,让当事人在心里打起了退堂鼓。
面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路管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多次上门沟通、讲政策,让当事人意识到了违法的危害性及守法经营的重要性,实现了从不懂法到知法并守法的转变。最后,当事人同意拆除全部违章建筑。
此次行动打响了湖南衡邵公司路域环境治理的“第一枪”,为打造政企联动共治共管新模式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湖南衡邵公司将继续对违法占用建筑控制区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违建查处,确保违法建筑“零形成”。
编辑:袁东伟
审核:连萌